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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岛的亲衣节正式开始了。

    村民们围着篝火高声唱着祖辈流传的歌谣、跳着粗狂的舞蹈。

    用歌声,用舞蹈向自然恳求恩泽——

    祈祷来年农事风调雨顺,祈祷出海捕鱼平安顺遂,祈祷孩童健康长大。

    简单的祭典之后,就是大狂欢。

    管够的麦酒,得用斧头劈的黑面包,堆积成山的烤鱼,烤得虽然香喷喷,但是并没有盐的野猪。桌上唯一精致一点的食物,就是寻带过来的姜糖。甜中带辣的口感很受小孩子的欢迎,眨眼间就一扫而空。

    因为是客人的关系,甚尔和寻被分到了一块最肥厚的肉。

    这里的刀普遍大而厚重,就跟维京人的风格一样,就算是匕首也不怎么锋利。

    甚尔嫌弃地扔开拆肉的匕首,拿出丑宝肚子里的刀,这才算分解好。一回头,

    就看到一堆小孩端着大肉块,满是期待的看着他。

    “……喂喂,我不是厨子啊!”

    嘴上抱怨着,却还是飞快地帮孩子们将肉分好。

    孩子们开了好头,对甚尔展现出来的刀功很感兴趣的维京男人们,端着麦酒上来想跟他比划两下。

    在寻的翻译下,了解对方来意的甚尔,坏笑着给那几个喝得红光满面的年轻人,松了松裤腰带。

    提着掉下来的裤子,鬼喊鬼叫的年轻人一下子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博客岛上出了名的猎手们都纷纷上前,挑战这个黑发的异乡人。

    毫无疑问,甚尔再次获得了胜利。

    不服气的维京男人们,换了个挑战方式——

    扳手腕!

    他们想的是,黑发异乡人刀功这么厉害,一定跟他们的首领小嗝嗝一样,走的技术流。

    论力量,肯定不如他们!

    甚尔对热闹的活动并不感兴趣。

    他无法融入喧闹而欢笑的人群,就像油无法融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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