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自信心依然让我吃惊,是个好现象,只是,凭什么,你能笃定我眼中的你是怎样,又如何可知,我什么不该,什么不会?话说太满,依然不好。”

    “就凭那场游戏!”应祺眼中明显滑过一团妖艳的火,我的眼中,又何尝不是?“那场你我划下血誓的游戏————”低沉的声音带着梵香飘绕在佛堂里,曼妙的轻烟扶摇直上,划下一道多年前的艳丽影象————

    那是东北大地带给我们的第一份见面礼。如此的厚重,如此的斑斓,如此的大气磅礴。当两个孩子被眼前飘摇的火红染艳了脸颊时,全呆住了!

    高粱地,那是怎样的高粱地啊!山坡是浑圆的,连绵起伏,火红火红的高粱地象海一样壮阔宽广,从视线的这端一直延伸开去,到遥远的天尽头。夕阳耀眼的光芒辉映着天空,辉映着燃烧一般的高粱地,辉映着孩子的脸庞。我们扑进那海中,为田野浓郁的馨香所包围,所迷醉,所疯狂————于是,有了这一生最魔丽的誓言!

    “我,应祺以血起誓,”

    “我,余米以血起誓,”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豁堂堂的声音,手指间深深被高粱杆刺破的血痕,两个孩子却笑的比那高悬的星辰还真挚!

    可曾想,这疯狂的儿童游戏却主宰了我们整个的童年与少年。

    游戏简单而残酷。应祺和我,各保留一棵最火艳的高粱,并互相在上面留有对方的血迹,然后隐藏。只要谁先找到对方的高粱,谁就有权利命令对方做一件事,事成为止,然后重新开局。就象誓言里说的,如果有一方放弃游戏,或输了而不去执行对方的命令,他(她)将成为对方一世的奴仆。当然,迄今为止,这个游戏被两个孩子严厉的监守着。

    十七岁以前,两个孩子将整个人生舞台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乐此不疲的在藏与寻,敢与不敢中疯狂游戏。他为我生吃过蚂蚱,为我在考场上往老师身上泼下墨水,我为他伏在大树下捕捉过一千只蚂蚁,为他在人家的婚礼上去踩新娘的裙子————

    一切的一切,此时,在他的眼中,在我的眼中,一一流过,划出一道一如高粱般火红的晶亮。

    “我,应祺以血起誓,”

    抬起那只依然印有伤痕的指,他的声音先在佛堂里响起,

    “我,余米以血起誓,”

    我跟随。时光仿佛回到那片火红火红的高粱地————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誓言缭绕在佛祖面前,这个暂停十年的游戏,启动了。

    (不好意思,家里装修已经完毕,开始放风,妈妈每天都要我过去守着房子,还要打扫卫生,更新不定时,而且有时较少,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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