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去世的合规性[西幻] 第297节

少,即使有也尽量低调行事。

    在矮人族的地盘上惹出麻烦可不比在其他地方好解决,这些贪婪的老家伙不会放过任何一枚金币。

    安东尼想起叔父的叮嘱,不由裹紧了自己的披风,亦步亦趋地跟在队伍后面。

    他并不是纯正的莫丹人,他的外曾祖母是矮人族,自己算是莫丹与矮人族的混血儿。

    这个身份在莫丹人里还算吃香,毕竟血脉带给他的魔法亲和力足以让他跟普通莫丹人拉开差距。

    但对于矮人族,混血儿的地位非常低下。

    薄暮时代后期,矮人族与莫丹人打仗时经常屠城,也会掳走妇女儿童做奴隶。

    由奴隶生出的孩子自然也是奴隶,因此混血儿对他们来说就是奴隶的代名词。

    就如此时,在码头上卸货的大多也是与他身材相似的混血儿或莫丹奴隶。

    只要稍稍偷点懒,他们的主人就会挥舞着皮鞭督促他们继续劳动……这让从小就开始接受精英教育的安东尼非常不适。

    他默默移开视线,步伐迈得更大了。

    矮人族擅长冶铁和炼金,因此他们需要大量的魔力结晶。

    过去与莫丹人发生冲突就是因为双方在开采魔力结晶时没谈拢,最后引发了一系列的混战。

    安东尼的叔父正在做开采魔力结晶矿的生意,此次来到阿卡瓦港也是为了谈笔大买卖。

    安东尼之前一直在东弗朗斯大陆上学,对矮人族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书本上的刻板形象。

    比如他们信奉的神明是火神弗拉玛,比如他们的阶级观念非常重,守旧到令人发指……

    而且大部分矮人很贪婪,为了钱可以去做任何事……好吧,这点莫丹人也不遑多让。除了人种不同,东弗朗斯大陆上的强盗跟东大陆上的差不了多少。

    自己就读的学院因为一场严重事故而停课,安东尼原本是想回家待一阵,等学院修整好再回去上学。可没想到许久不见的叔父刚巧路过阿鲁布姆城。

    在听说叔父的商队不仅要横跨南大陆,还要前往东大陆行商,安东尼立刻把回家的想法抛到脑后。

    如其回家天天面对父亲和祖父的黑脸,他还不如给自己提前准备一场毕业旅行,顺便还能长长见识,说不定明年的毕业论文就有素材了呢?

    作为胡慕斯学院的一员,即使安东尼是个天天划水的懒蛋,但他也知道对一件事物抱有太刻板的印象是不对的,他需要用辩证的方式看待一切。

    可一路走来,他发现自己对矮人族的刻板印象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剧了……

    到了这里安东尼才知道,给胡子编辫子是矮人贵族才享有的权利,普通矮人要是拿自己的胡子编辫子是要被砍头的。

    矮人族体毛旺盛,有的矮人女性都会长出点小胡子,更别说男性了。

    如果不及时修理,那些肆意生长的胡子会变得既碍事又邋遢。

    偏偏矮人认为胡须是财富的象征。胡子越长的人越有钱,同时也更靠谱。

    因此,来东大陆做生意的莫丹人基本没有把胡子刮干净的,至少留点胡子,给这些矮人一个好印象。

    叔父的商队也不例外,连安东尼都被迫留起络腮胡。每次照镜子,他都觉得自己老了至少二十岁……

    这个习俗让安东尼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明白胡子和财富能有什么联系,也不明白能给胡子编辫子算什么特权……在他看来都是有个大病,他再也不想来东大陆了。

    广场中心,火神弗拉玛的神像伫立在正中间。

    祂高高举起铁锤,脚下是滚烫的岩浆,虬结的肌肉彰显出祂强悍的力量。

    可跟风之城里那座被擦得锃光瓦亮的风神雕像不同,这尊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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