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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雨川, 那老油条虽然死认钱, 却又不得不承认其在业务方面是把好手。

    还有一个可能性, 也就是他一定要介入该案调查的原因——潘维恩知道死的不是年俐,手机是故意留在现场误导警方的调查, 他去认尸,认完带走一烧, 成了“合法”的毁尸灭迹。

    不专门核验亲缘DNA属于此类案件的常态。办案要控制成本, 要说柜门锁的紧的保险柜, 公安局的肯定能排的上号。派出所临检时查谁吸毒没吸毒的验尿板都得算着用, 何况是出DNA检验报告了。耗材得花钱买, 各部门的预算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就像去医院看病, 得个感冒就被要求去照CT照核磁,病人绝得投诉医生过度医疗。

    同样的,DNA鉴定报告要根据案件性质来判断是否需要出具。在交通意外死亡的案件中,对于死者身份的判定,家属没有异议的话,警方通常是不会额外做DNA鉴定,在没有硬性规定的地方,甚至连尸检也仅仅是做尸表检查即可。如果调查该案时发现死者身份存疑,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那样就需要进行死者DNA与近亲属的核验,尸检也必须进行解剖。

    目前来看,交通队的调查核验流程没有问题,出问题也是出在潘维恩身上。他有抢夺入狱前科,出来之后有犯罪升级的可能性,同时他还有可能被牢里接触到的人事物提高了法律意识,学会了掩盖罪行的技巧。这是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有的人坐牢出来能改邪归正,可有的人,却是越陷越深。

    林冬以前就遇到过这样的家属:求着警察把违法犯罪的亲人带走,说“给TA关起来好好改造改造”。然而他想跟对方说的是,坐牢是惩罚罪犯的手段,监狱不是学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罪犯和罪犯待在一起,交流的大抵不会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积极阳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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