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3合并 dāйм.йfо

    事后我猛喝水,陆争手欠的摸过来,肉一肉我的脑袋:“剪头发了?不是答应过我要把头发留起来。”

    打点头顶上胡作非为的狗爪子,我翻脸无情,裤子还没穿上呢就急着撵人走。

    谁知陆争像个臭无赖,拿过我手里的杯,就着我喝过的位置也给五脏庙里添了点水:“问你话呢,怎么又剪头发了?”

    不是答应过我要留起来的。

    “不好看吗?”我转身问他,身上连块布也没遮,赤裸裸的。

    端详我一阵,他像是妥协:“什么时候留?”

    “等我杀了莫青瑜再说。”

    “你说的可真轻松,我家保姆出去卖白菜都要讲一会价的。”

    放P!!!

    他家保姆从来不出去买菜!!!

    我们陆少爷吃的喝的都金贵,身上穿的脚下踩的也都价值不菲。

    十指不沾阳春水,我挺惊讶,他还知道有种蔬菜叫白菜。

    跟陆争说,他挺无语,问我是不是拿他当白痴。

    我立马否认。

    这不是骗人,我确实没拿他当白痴,我拿他当的是冤大头。

    走之前我要陆争跟我对天起誓,一定要跟莫青瑜长长久久,最好明天就结婚。

    “你急什么?”

    “急着让你和我出轨,然后被捉J在床。陆争,咱俩要个孩子吧,抢在莫青瑜的前面…”

    来了兴致,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堆,陆争本来挺不耐烦的,他烦我算计他。

    平日里也不让我提起莫青瑜,一想到我跟他在一起的原因他就生气,有时候几天不来,还跟我提过分手,说去找更漂亮更年轻的女孩。

    他挺懂得拿捏我的,打蛇七寸,陆争是个成功的猎人。

    有时候赌气,我说去你妈的,分开就分开。

    有时候看他认真,怕他一气之下在把我假货的身份宣扬出去,就腆着脸皮一次又一次的给人哄回来。

    反正他也好哄,某种意义上讲,这狗男人对我有点百依百顺。

    当然,也只在某种意义上讲。

    大部分时候,陆争都是一条不听话的狗。

    我想打死他!!!!

    我非常想!!!

    我说我要莫青瑜的命,他连个眼神都没给我,摘了腕表,问我中午吃没吃饭。

    去taMadE!

    就知道吃!

    我说不吃饭!我要给自己饿死!

    狗男人都不鸟我一眼,把门一关,进屋洗澡去了。

    CtaMadE!我神经兮兮的,他就琢磨出一套绝对有效的处理方式,像是逐渐进化出来的本能,注定我要输给他一辈子。

    拿捏我,陆争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我恨他的游刃有余。

    临走前亲一亲我,男人把话说的好轻易,在那一刻望进我的眼睛里:“我让你得偿所愿,别急。”

    好赖是两条人命,你别急。

    小心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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