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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接下冰糖葫芦,默默凝视他的身影再次消失人海。

    等我回到车上,周朗也回来了,举着根葫芦竿子,人模人样地站在豪车旁等我。

    见到我,眼睛都亮了,挥了挥手,硬生生把一人高的竿子塞进车,然后摸了摸我冰冷的脸道:“怎么自己去买啦,看你冻的。”

    他拿开我手里的冰糖葫芦,兴致勃勃递了一根他买的,让我尝尝,我突然没了胃口,神色恹恹躺在座椅闭眸休憩。

    人想得到的和能得到的,向来不能统一,无一幸免。

    最后一次见阿森,是登机去瑞士前接到他的死讯。

    我很冷静,像当年我与阿森一齐发现教书阿姨的死亡般,不动声色骗过兄长,从卫生间窗户逃出来,开车去往医院。

    六十秒的红灯,我想抽支烟,才发现手已经抖得不成样子,脑海中不停闪回他们的话——郑先生是为了救扶他过马路的孩子被撞身亡的,我们想去救已经来不及。

    巨大的红色数字变得模糊,我等不及了,一脚油门踩下,从车流中硬生生挤出一条道。

    我希望是误报,可韦青和周笙都在,他们在哭,吵得我脑袋疼,我一手扶着脑袋,一手扶着墙,一点一点挪过去。

    躺在病床上面无血色,没有呼吸的,不是阿森,还有谁呢。

    只一眼,山崩地裂。

    一根弦倏地断了。

    我不顾周笙的撕扯,跪趴在床头,伸手极力去够阿森的面庞,他没死,不过是在和我玩游戏,只要我亲亲他,他就会害羞地醒过来,喊我一声“眠眠”。

    挣脱束缚,我将苦涩的吻渡给阿森。

    一下,两下,一滴,两滴,他都没醒,他好像真的不愿再理会我了,那双漂亮的眼,永远不会再对我笑了。

    一阵寒冷的风刮过我的生命,我仿佛听见人类骨骼深处的战栗。

    ——我们不敢随意乱动郑先生,等医护人员到时,他还没断气,嘴里吐着血,“嗬嗬”地,呼吸很是困难,饭盒滚落很远。

    他做学徒一向认真,七点就到了按摩店,开始学习,一上午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下午一点,才匆匆去对面的快餐店买盒饭,过马路时,热心肠的孩子扶了他一把,他就记在心里了,听到大货车的喇叭声,他下意识将孩子护在怀里。

    所以,他仅仅是去买了个午饭啊。

    生活如此荒谬,任何一个主角的退场都无需戏剧性,只是某个平常的下午,你就再也见不到他。

    阿森没有亲人,骨灰由我领走,大部分葬在墓地,小部分被我放在特制的项链里,随身携带。

    兄长没再提起催我去瑞士,他没有敌人了,又何必着急。

    韦青把我带到阿森的住所,是他的出租屋隔出的一个小屋,他说郑哥本不愿意住这里给他添麻烦,还是他独居的头一个月,不小心从楼上摔下去,给接过来的。

    我不知道这事,或许我不知道的太多。

    小小的屋,正中央的桌上,摆着一个相框,是阿森曾经极力藏起,不给我看见的那个,一张黑白照,定格了阿姨的生命。

    床头也摆着一个相框。

    “这个郑哥随身带着好多年了,一直跟我们吹牛说这是他老婆,我们没人信,后来见到你以后,他却闭口不提了,他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是离开桃花镇前,我们拍的“结婚照”,上面的我们还是少年模样,笑得那样灿烂而绝望。

    抽屉里,我给他画的画,织的围巾,他都保存得好好的,就连假结婚证也如数家珍般,被他小心翼翼压在围巾内层。

    “郑哥在镇子上的时候,总被莫名其妙的人欺负,有时候白天,有时候晚上,他被连累得辞退工作,专门在家照顾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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