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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精致,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也难怪他是个偷偷在心里看脸的小颜狗。

    长得好看的和带毛的他都喜欢。

    幼儿园的几只崽崽没有谁是丑的,乔伊斯虽然经常骂狞猫是讨厌的秃毛猫,但其实对方一点也不秃,处在正常的范畴内,只是毛发没有乔伊斯那么旺盛而已。

    狞猫也是好看的,他第一形态的好看便好看在骨头。

    美人在皮不在骨这句话适用所有生物,包括狞猫,他浑身的骨头都生得很好,站起来时威风凛凛,天然的好看。

    秦戈却同时拥有他喜欢的两样特征。

    好看、毛绒绒。

    更何况他还不秃!毛发旺盛得可以用来粘毛毡!还很听话,还很喜欢他!

    祁云心尖颤巍巍地晃了晃。

    想起面前的人是自己平素最喜欢的白猫,心尖的那点晃悠悠地颤便成了小鹿乱撞。

    呜,这叫人怎么拒绝得起来?

    秦戈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我向你隐瞒的事只有这些,没有别的了,其余的我都已经告诉给你听了。”

    这句话的潜台词时,他在祁云面前是一览无余的。

    祁云瞄了他一眼,感觉一支小箭朝着自己心尖而来。

    “咻”——“砰”!

    他怎么舍得生猫猫的气!

    即使是恢复了的小王子,在面对心爱的猫猫撒娇时,也是暂时性失去智商的。

    嗯,他现在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为毛绒绒而活的机器。

    他许久没说话,秦戈的身形僵了下,像是以为他生气了,纠结半晌,选择抬头看过来。

    这一看,便恰好和祁云对视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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