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回家(民工篇)

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三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三岁的样子和三十三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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