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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围一群大老爷连酒都不喝了,全往他这边看。

    酒劲冲地头晕,他搞不懂是谁在面前,只知道有人在问他,他只想匆忙回答了,好让来人放过他,“阿晟,阿晟是我男朋友……”

    宋易晟一把将他抱住,激动地吻了吻他的发心,“好了好了,男朋友带你回家了。”

    离开了会所,只觉得天旋地转,沈淮书连自己怎么回的酒店都不知道,只知道一醒过来,自己就躺在酒店大床上,似乎正有人一点一点,温柔地从眉尾一直吻到他的下巴,然后又吻他的唇,让他上气不接下气。

    他喝醉了,这回是正正经经地醉了。

    他模模糊糊看到吻他的那人带着一个猩红的姻缘珠,他心想这珠子怎么还在,想要用手去抓,不成想却看到自己手里握着一直沾了墨的毛笔,连被子上都滴了墨水。

    他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耳边传来温柔低沉的嗓音,让他觉得踏实,“小叔叔不是闹着要写字吗?怎么笔给你拿过来了,字又不写了?”

    写字?

    沈淮书到处看了一圈,果然看到满地被打翻的宣纸。

    “写在哪里啊?写在纸上吗?”他呆呆地问。

    宋易晟在他耳边轻笑,“不然呢?”

    沈淮书目光呆滞地向上看着,视线落在宋易晟的喉结上,他举起笔,仰面用笔尖从下巴一直往下滑,滑倒了锁骨。

    “写不下了。”他说。

    宋易晟看着被墨水沾湿的领口,一时间口干舌燥,“写得下,还有很多地方你可以写,只不过,你要自己动手。”

    沈淮书迷茫的点点头,勾着对方的衣角,打开了他的画布。

    他还穿着那身合身优雅的西装,一丝不苟,严丝合缝,只是醉意让他搞不清楚他在做什么。他用膝盖当作镇纸,将他的画布给压实了。

    “我要开始了。”

    他落笔,这次没写字,他画了朵玫瑰,画了匹狼。花儿看起来冰清玉洁,用叶子将自己包裹实了,任凭狼怎么嗅都不肯把花茎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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