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了,天天都想着回来见您呢!不信您问我妈!”
凌月回过头,夜弦这瞥见了她的侧脸,她一直觉得所谓的名媛千金大家闺秀不过就是个叫法,可当她见到凌月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大家闺秀就是如此,举手投足中的动作,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以及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在告诉别人她良好的教养和优渥的生活。
有些人,生来就站在巅峰,有些人,生来就趴在谷底。
凌母笑着走上前,眉眼间的优雅美丽和那位大小姐一摸一样,夜弦看得有些发愣了,呆呆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
凌母:“月儿她啊在加拿大就一直念叨你!比念叨我这个妈都勤快,这哪里是我的女儿,明明是你的女儿了!我可不要她了,筠筠你养她得了!”
杨筠筠笑得合不拢嘴,双手握着凌月的双手露出了从未对夜弦表现出来的喜爱,“好啊,来我家,我养!”
凌母:“哎,这话可是你说的,你要了我的女儿,我可不能白给,我也得问你要要别的!把你这儿子给我如何?”
两家人笑了起来,凌月更是害羞得红了脸,看着厉偌清的眼神羞涩又喜悦,只是夜弦似乎还没听明白,躲在他身后发愣。
杨筠筠笑着看向自己的儿子,又将凌月往他面前推,“偌清,你和月儿从小青梅竹马许久未见不叙叙旧?”
厉偌清:“月儿妹妹,好久不见,在国外生活还好吗?”
他的语气很平淡,只是普通的问候,女人看着他笑容更美,“一点都不好!你都不关心我!消息也不发一条就会在这里说冠冕堂皇的话!”
厉偌清:“那不是因为我忙嘛,主动找你聊不得聊五六个小时?那我还工作睡觉吗?”
凌月:“哼!就会找借口!偌清哥哥就是不想找我吧,别用这种理由搪塞我!”
凌月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戳起了厉偌清的胸口,亲昵的模样看得夜弦更加发懵。他们的关系应该很好,厉偌清那么讨厌被人手指,更不喜欢被人戳身体,但在这个女人面前,他也只是一笑置之。
正当夜弦愣神之际,厉偌清拉着她的手腕将她拽到了自己身边,“对了月儿,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夜弦,黑夜,弓弦,别记错了。”
凌月原本欢笑的脸再看到夜弦之后猛然僵住了,夜弦还有些怯怕但在厉偌清的鼓励下她抬起头和凌月对视,她终于看清了凌月的脸,端庄优雅这样的词语形容她实在是单调,24岁的凌月,身材高挑,体态轻盈,言行举止透着千金小姐的端庄娴雅,一双漂亮的杏眼,美目流盼,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恰似一朵含苞待放的人牡丹花,美而不妖,艳而不俗,千娇百媚,无与伦比。
她站在夜弦的面前,论美貌竟然能让人觉得她们不分伯仲,只是夜弦似乎稍逊一筹,比起真正名媛千金大方得体的气质,胆小垂眼的夜弦被对比得体无完肤。
凌月伸出了右手,“夜小姐你好,我叫凌月。”
夜弦盯着那只手迟迟不敢握上去,但她总不能在这里就得罪人,最终还是握住了凌月的手,真正的名媛千金连手都是柔软细腻的,比她这双泡惯了洗洁精的双手柔软太多。
夜弦:“凌小姐你好,我是夜弦。”
夜弦不敢多看她,心底的自卑不知何时翻涌出来,她以为自己是自信的,认为自己真的配得上厉偌清,直到她见到凌月,一个出生就完全碾压她的情敌。
凌月侧过脸将夜弦全部的容貌尽收眼底,“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还真是我见犹怜,纯欲诱人啊!”
凌月昂着头轻笑起来,厉偌清的脸都沉下来了,原本牵着夜弦的手也搂上了她的腰,宣示主权一般回答:“我看中的女人,自然是最好的!”
凌月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