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舅舅真好吃(??ω?)?嘿)

    南城有三处名胜,流云观、酥合酒、大公子。

    流云观乃是前朝就留下来的道观,据说是一位极为了得的道人创立,白墙黑瓦,桃林纷纷,仙气渺渺;后来兵祸降临南城,这里又成了亡国妃嫔的流放之地,整日都传出瘆人的哭声;新朝开国后,这里又成了一个有名诗人晚年归隐的故居,流落不少凄美而动人的诗句,传遍大江南北。这么一个要故事有故事要美景有美景的地当然不可放过,因而当初余洵燕他们参加的游,地点就在这道观的后山桃林里。

    酥合酒,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美酒,说白了就是药酒,只是因为效果特别好,被往来商客口耳相传,就成了外地客必须要捎带的特产了。男人喝了壮阳,做起来更加持久得趣;若是女人服用,还得配另外的两种药材,方便滋补美容,在床笫间格外动情,腰身柔软。

    大公子却是南城的传统称呼,往往代表着整个南城新一代公子里,最得人心和优秀的公子。它原本只是南城内部的若干个不成文规定之一罢了,之所以出名还是因一人而起。

    那便是谭家的公子,谭筱岿,字挽玉。在这样一个极度推崇风流浪荡的风气里,有一张精致柔媚的脸和清贵气质外加显赫的身世,那便注定谭筱岿这一生不是平凡庸碌的一生。他是谭家家主晚年得子来的,母亲出身还是一位外地氏族的大小姐,一出生就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谭家放在心尖尖的宝贝。由于辈分还比同龄人大了一辈,那些调皮捣蛋的小孩每每到了他这里,都会被父母摁着喊叔叔伯伯舅舅的,根本放肆不起来,从小到大除了严苛的士族礼数和学术,基本没有什么让他心烦的。

    他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俨然成了一众年轻人里最为出色和严肃的人了,随后在十五岁时外出考试就得当时的榜首,上台领封赏时,精致清媚的眉眼和浑身骄矜自洁的气质霎时迷得一干学子外加姑娘晕头转向,从外地追到南城的求爱者堵住了小半个南城,因而声名大噪。

    后来谭家便安排他开始参与家中生意,谭筱岿也不负众望的展现出他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一面,更是在一年的七夕节举行了开苞宴,不光南城名流争先恐后,就连其他城池的贵族也争得头破血流,最后夺得的头筹的还是一个京城来的贵族子弟,价格更是破了天去了。谭家原本就是南城士族里为数不多的大族,这下节节攀升,将其他的小家族甩了几条街。

    再后来就有人开始渐渐管谭筱岿叫大公子了,他本人也是一个极有手腕的人,把握了不少人脉资源,原先的大公子迫于威慑干脆退避三舍,让南城大公子的名头传得更开了。到了上回,谭筱岿跟随一名极为富有的海商,参加了那些大城名流贵族之间的上等游,虽说被折腾得大半个月下不了床,但得了个上品可是大大赚了。

    自此,谭筱岿的南城大公子之名,就连同前两个成为外人熟知、南城百姓引以为傲的事物了。

    当然这些是基本都是南城人人都知道的故事,这里只简短一叙。

    南城,杏花馆。

    竹制的推门被轰然打开。

    “既明,你将我要送给李公子的墨荷砚台弄哪去了?”大公子衣衫半褪墨发披散,满脸还犹带春意,就这么匆匆赶来,一双勾魂摄魄的丹凤眼里被怒意点得晶亮,殊不知这样更显得妖媚动人。

    看到这等艳色,既明不自觉的喉头动了动,盯着谭筱岿,口中语气却是漫不经心,道:“舅舅说的是什么砚台?我每日都看到这么多奇珍异宝,哪知道您说的,是哪件?”周围的妓子小倌们不敢触大公子的霉头,弓着身子四下散开。

    “自然是你昨日去我书房借走的那件。”谭筱岿微微蹙眉,道,“我现在没时间和你闹腾,砚台快给我。李公子还在楼上等我。”等会儿回家再收拾你。

    既明笑了一下,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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