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礼物

竟整整齐齐排列着六颗拳头般大的夜明珠!

    他那个时代这等宝物早已绝迹,元麒麟从来没见过这么稀罕的宝贝,拿着端详了半天,喜欢的不得了。

    系统在脑子里也啧啧称奇:“元朗真阔气啊,这么大的夜明珠,其他小国一颗都能当作镇国之宝,他一出手就送乖宝六个,不愧是首富,啧啧啧。”

    到了夜里,元麒麟躺在床上,将6个夜明珠抱在怀里,整个床帐内被照的宛如白昼,但光线却很柔和,是珍珠散发出的柔和珠光,一点也不刺眼。

    元麒麟心想这东西简直比护眼灯还好用,第二日就命人打了个架子镶在书案上方的墙上,用来盛放夜明珠,一盏古代版的护眼灯就做成了。

    元朗送了珠子,没几日就得到回话,信上说五殿下十分喜爱夜明珠,已经镶在书案上用来照明,并称其为“护眼灯”。

    元朗觉得这名字稀奇,又很贴切,遂命人从库房又取出几颗,也在书案上镶了一盏。

    过了几日,荣亲王府的福顺又来送礼,这次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碧眼波斯猫。

    元麒麟前世就很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自己也养了一只布偶,这会儿见到这么漂亮猫,抱进怀里简直爱不释手。

    这猫漂亮温顺,福顺说是西夷人进贡给十三爷的,一直养在王爷身边,王爷自己很喜欢,心想京城难见此等稀罕宠物,特意送来给五殿下解闷。

    元麒麟十分高兴,问福顺猫的名字,福顺说王爷从前叫它糖糖,如果殿下不喜欢,可以另取名字。

    元麒麟觉得糖糖这个名字甚好,他前世的猫叫果果,跟糖糖还能押上韵。

    他一边叫糖糖一边将脸埋在猫的肚子上蹭毛肚皮,只觉得有猫万事足,幸福感一下提升了一大截。

    没过几日,福顺又来送礼,说王爷听闻殿下的马秋猎时受了惊,特意从江南运了一只长毛矮脚马送给殿下。

    元麒麟不知矮脚马是什么品种,出去一看,只见那马一身雪白长毛,腿短肚圆,耳朵毛茸茸,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大号的英国古代牧羊犬。

    福顺说别看这马生的矮小,脚力并不差,特别适合走山路,性格也很温顺。

    元麒麟第一次见到这么可爱的小马,喜欢的要死,立刻骑上去在花园里跑了几圈。

    自朝会后,接二连三收到元朗的礼物,元麒麟被哄得开心极了,心里暗赞元朗真是会来事儿。

    又连带表扬了一下系统:“这回差事办的不错,动动嘴皮子就得这么多好处,简直是一本万利,元朗平常对人都这么慷慨吗?”

    系统:“才不是,元朗可精明啦,只对乖宝才花这么多心思。”

    元麒麟不解:“为什么,就因为我朝会上帮他说了几句话?那也犯不着对我这么好吧。”

    系统:“统统不知道呢,元朗自己好像也不知道。他对你很好奇,每次从京城传回你的消息他听了都很开心,每件小事都会事无巨细地问清楚,知道你收了礼物开心他便开心,然后就想送更多礼物给你。可能是从小就喜欢你吧,对了,乖宝小时候元朗经常抱着你玩呢。”

    元麒麟:“是吗?原主小时候的记忆我很模糊,大多不记得,你再给我讲讲。”

    系统:“元朗比你大10岁,今年28岁,他15岁出京就藩,15岁前一直住在宫里,你小时候十分漂亮可爱,宫里没人不喜欢你,他自然也很喜欢你。”

    元麒麟点点头:“那就是拿我当小孩子哄咯,怪不得都送些好玩可爱的东西,不过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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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年关。

    元朗这会儿已经悄悄回到京城,他多年不进京,这次回来一个是给母妃扫墓,另外就是想见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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