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欲生欲死,这样的男人已经让他爱到不能自拔,何况他还会为自己做饭。
身边人的目光停得有点久,宋沅就转头看他,朝他挑了挑眉。
李微白捂着心口一阵心悸。
宋即无语地冷眼旁观这两人当他面调情,似乎完全忘了他的存在,他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伤害,摸出手机在家族群发了条消息:大家没事不要去海上公寓,切记!!!
群里顿时沸腾起来,纷纷问怎么了,虽然他们平时也不会去,但这么特地说出来,就感觉其中有瓜。
因为前段时间疯传大哥失恋的消息,他们还在好奇谁能让大哥失恋呢,就又有人爆出来是大哥一直记挂的那个人,好家伙,大家更来劲了,能重复让大哥爱上的人,到底得是个什么样的天仙啊。
于是有人@宋即问:大哥和传说中那位又和好了?在公寓里秀恩爱把你闪着了?
宋即回了俩字:放屁!
泡了半天的蜂蜜水终于送到了宋即手上,宋即端在手里没喝,就看着李微白。
李微白被看得汗毛倒竖,下意识朝沙发那边做了个请的手势,说:“弟弟,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你去坐会儿吧。”
宋即:???
宋即:!!!
叫谁弟弟呢?我的年龄都够当你老祖宗了!
他憋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瞪着眼,倒是宋沅那边憋不住笑了,背对着他们,抖着肩膀。
宋即:“……”
李微白蹭到宋沅边上,小声问:“我叫错了吗?”
按他的理解,他和宋沅是一对,那宋沅的弟弟就是他弟弟,没错啊,为什么宋即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宋沅憋着笑,摇摇头,“没错。”
然后朝宋即说:“去坐着吧。”
宋即觉得自己吃多了找这罪受,他原本是担心宋沅,毕竟每到“休眠期”,宋沅都是得过且过,经常性不吃不喝,虽然他不吃不喝也不会怎么样,有金珠护体,总归死不了,但现在不一样,金珠没了,他就是个肉体凡胎,要是再像之前那样生活,身体迟早要出毛病。
但显然,是他想多了,他的好大哥不仅会好好吃饭,还会做饭呢。
他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蜂蜜水,跟喝毒药那样一饮而尽,心里有点儿说不上来,大概就是那种,儿子有了对象,跟老父亲不亲了的感觉。
这话他不敢说出来,自己在心里想想居然觉得很爽。
某个被当成儿子的人正在指挥媳妇儿上菜,一会儿桌上就摆了四菜一汤,三个素菜,一碗蛋花汤,一大盘特地给李微白煎的羊排,闻起来都挺香的。
宋沅把肉切成小块,让李微白吃,还叉了一块递到嘴边。
宋即脸又黑了一度,李微白见状连忙拿过叉子,“我自己吃吧,谢谢老公。”然后小口地、秀气地吃起来,假装平时吃饭上手拿肉啃的人不是他。
宋沅在心里都要笑翻了,他总是觉得李微白好玩,怎么看怎么好玩,但他忍住了,他怕自己一笑,李微白就不肯吃了。
憋了一会儿,他深吸了口气,问宋即:“过来有事吗?”
“没事,就是看看你。”
“没事别来了,公司那么多要忙的,好好工作,吃完了就回去。”
“……”没事,放平心态,宋即宽慰自己,这些话还不构成对他的暴击,他眯起眼睛假笑,“好,已经知道你过得很好了。”
他扫了李微白一眼,李微白原本在看宋沅,被他这一眼震慑到,赶紧叉了块肉塞嘴里。
几天不见,宋即有种感觉,李微白好像气色变好了,脸色虽然也白,但精气神儿不一样了,人看着不再是一股子颓丧气。
有金珠的功劳,也有宋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