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接。
但在不识好歹这件事上,林斯向来很有自己的坚持,他依旧摇了摇头,婉拒道:“我有自己的生活。祝你一路顺风,万事顺意。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谁都不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心疼。
他向来觉得自己很怂,生性懦弱胆怯,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事,他就会变得比超级英雄还要无畏。
就像现在,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纪仲年骂他恨他,不怕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要故作冷情,将对他起了点心思的纪仲年推于千里之外。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
人与人的情分有时就看人的造化,一人想断,一人想续,谁都说不准,未来究竟是砍断情丝还是再续前缘。
但是在这一刻,某人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
林斯选择断。
夜风萧萧,吃了个闭门羹的纪仲年完全恼怒,被气得青筋凸起。他极为不屑地哼声,打开旁边的车门,跨腿坐了上去。
魏平见状,也立马坐进主驾驶位,绑好安全带,打开车灯,准备就此发动汽车离开。
透过暗色的车窗玻璃,纪仲年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屋里灯火明灭,林斯模糊的影子映在窗上,有些单薄,似是对屋外人的离去并不在意。
“开车。”纪仲年收了视线,对魏平说。
漆黑如渊的天穹下,黑色迈巴赫缓缓发动,有只流浪猫踮着脚走过房顶。
林斯打开家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再见,仲年。”
他再一次,独自站在这个地方,目送着纪仲年的车越驶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后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漫漫飞扬的灰尘。
但是这次,林斯能够确定的是,之后纪仲年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正如上辈子那样。
可是,他却不想再跟纪仲年相遇了。
因为他知道,纪仲年值得遇见可以厮守一生的人,而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所以,在纪仲年离开这里的第二天,林斯也收拾好东西,从贫民窟逃走了。
作者有话说:
莫慌,纪二少会把老婆绑......不是,追回来
第52章 你去哪了?
从贫民窟离开的半年里,林斯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吃了很多很多苦头。
有时他都觉得自己是在找罪受,但是再想想,找罪受就找罪受吧。
为了不让纪仲年找到,他没有选择呆在贫民窟,而是一路从西城逃到了东城。他料想,纪仲年肯定不会猜到他来了这里。
因为西城的人来东城,好听些讲就是自讨苦吃,难听些讲就是自取灭亡。
带着一个西城的身份证,林斯在东城饱受歧视和偏见,根本找不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在最开始的两个月里,他穷困潦倒,一直在城里流浪,和拾荒者们睡在天桥底下,吃些捡来的剩饭剩菜,日夜风吹雨淋,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偶尔他会梦见纪仲年,会梦见在纪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会梦见以前那些快活幸福的瞬间,只是中途醒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