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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笑,告诉他说:“可那个人在我眼中就是很完美。什么都好,没什么是不好的。发光发热那种。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挑不出他不好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他就是最好的。”

    听完林斯对“那个人”的一大段真情流露,纪仲年的脸色逐渐由白变青,又从青变得黑,已经有点不能看了。

    林斯没留意他的脸色,还特意想了想,补充两句道:“非要说一点的话,那就是脾气不太好。”

    纪仲年肆无忌惮地哼哧一声,立马见缝插针地批判道:“呵,我最讨厌脾气差的人。”

    林斯:“…………”

    敢情他细数了一大堆优点,挑剔的纪二少却唯独将缺点听进去了,还有特地把它挑出来奚落两句,语调里充满了阴阳怪气。

    但他讨厌归他讨厌,林斯可一点都不讨厌,反而硬要维护自己喜欢的人,“那时是我追他,每天缠着他,所以也怪不得他烦我,发点脾气也正常。”

    追人,特别是追纪仲年,这过程等于要翻越一座陡峭的大山。而那个时候,支撑林斯攀登上这座大山的信念,就是他坚信纪仲年最后一定会爱上他。

    “那他后来喜欢你吗?”纪仲年问。

    林斯哽咽良久,“嗯”了一声。

    “既然你们互相喜欢,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因为某些原因,就被迫分开了。”

    纪仲年沉默着,他停在一处小池塘边,看里面的鱼浮起来吐泡泡,又很快地潜下水去。

    池边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他忽然抬起他的右脚,发了狠地把脚边的一块砖石踢进池塘里。

    “咕咚!”

    水面发出极为响亮的一声闷响,听上去像是这个男人某种特殊形式的发泄。

    原本平静如镜的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又散开,纪仲年依旧沉默着,兀自看了水面的波纹。

    良久,他转头问林斯:“你还喜欢他吗?”

    有几分不甘心,所以就问了。

    “喜欢......很喜欢,”林斯说这话时背过身去,悄悄地抿了一下眼角,“但是现在,已经不敢喜欢了。”

    “为什么?”

    “怕自己会害了他。”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是林痴汉人生中最灿烂的高光岁月,他巴不得将这段岁月延长延长再延长,每重活一次都与纪仲年相爱一次,但是……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光,而把纪仲年余生的光全部偷走。

    所以,在这辈子重生的那一秒开始,林斯就已经变成了胆小鬼。上一辈子他拼命让纪仲年赶快爱上他,而这一辈子,他却害怕纪仲年爱上他。

    他不敢让纪仲年爱他。

    ——爱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会把余生的快乐都赔进去。

    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一分钟内,我要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

    第51章 你走吧,别回来

    这辈子,从复活醒来的那一刻起,林斯就不再敢有奢望。

    他常想,自己这一段又一段的三年期都是向上帝偷来的,作为小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生本该圆满的人呢。

    纪仲年注视着波纹渐渐隐去的湖面,此刻有些发呆,他转过头去,视线正正撞上了林斯黑曜石般的双眼。

    那个家伙,眼睛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是仿佛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容,望进去很深很深,对视的时候像在彼此凝望,差点被吸进去。

    夕阳下,林斯噙着泪的这一回眸,就这样撞进了纪仲年的心。

    他看着林斯,一瞬间就在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值得林斯这样去喜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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