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来,那些郁结于心的怨恨算得了什么?那些无法化解的仇结算得了什么?
林斯的命最重要,只有林斯才重要。
——如果他早能明白这一点,一定什么都听林斯的。仇不报了,恨也不还了,就安安分分守着林斯,好好过日子。
“我后悔了,”纪仲年又说,“如果,我不把陶蝶他们送出去,你是不是就不会出事?”
没有得到林斯的回答,纪仲年便又问:“林变态,你说你......扔下我不管。剩我一个人,怎么办?”
林斯仍是不答,闭着眼睛,像在安静地听。
三年里,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好像总是这样,一吵一静。
比方说,平时在睡前的夜聊时光,林斯先是自己趴在枕头上,对着纪仲年哔哩吧啦说一大堆,到纪仲年说的时候,自己就耐不住呼呼大睡。
纪仲年也喜欢听他的小变态说一堆废话无聊话,耳边有个人在叽叽喳喳,令他感觉自己这孤军奋战的十多年里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实点。
——就是这样,总是一个人主要负责说,一个人主要负责听。
但也很少像现在这样,角色互换,且是一个人说,另一个人一句也不答。
纪仲年抚了抚林斯的鬓角,又淡淡道:“你说过死八百次都爱我,现在是第一次。那剩下的七百九十九次,怎么算?”
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还在那个海风咸湿的夜晚,在那条名叫“情人路”的绿道上,低头,吻了林斯。
林斯说,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你。
纪仲年觉得好笑,逗他玩,问,死八百零一次呢。
林斯答他,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真是好不吉利的一番情话,没有任何意义,也幼稚。情到浓时,这两个人竟然连生死都拿来开玩笑。
但是纪仲年始终觉得,说出那句“死无数次都会那么喜欢你”的林斯,会与他长相厮守一辈子。
……原来没有一辈子,只有三年。
被水冲散的砂砾又在碾磨大脑皮层了,随着时而散乱、时而清晰的记忆,传来剧痛。
整个眼球都是又烫又湿,焦距慢慢伸缩,模糊着视野中的碑文和新土。
墓地里杳无人声,风吹过浅草,那些前来送葬的人,都散了。
远处有薄雾笼罩的空山,凄雨下得淅沥,把脚边的土壤都润湿成深色,有把黑伞轻轻一偏,便从那只手中脱落,掉在地上。
圆形宽大的伞檐徐徐滚动半遭,伞面晃动,上面几颗晶莹的雨珠子滑落下来,轻轻地,不作打扰地,滴在了白色的玫瑰花旁。
纪仲年一个人留到了日暮西山,最后他伞也不撑了,就靠坐在墓旁边,头轻轻地抵在冰凉的墓碑上,与土里的人说话。
“我不回去了,就在这里陪着你,好不好?”
无人应答。
土里的人,大概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他相遇。
第37章 告诉我,怎么了
今天正好是周末,林斯昨晚被纪仲年折腾得半条命都没了,累得睡眠质量甚佳,纪仲年不忍叫醒他,就让他一直睡到自然醒。
当林斯睡饱睁开眼睛时,房间的窗帘恰好从两侧被拉开,迎接他的是温润明朗的阳光,还有窗外飞掠而过的鸟叫声。
睡颜惺忪之际,有人笼罩过来一小片阴影,林斯偏了偏头,纪仲年在他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美好的晨吻。
“情人节快乐,小变态。”
林斯露出自然反应的一个白齿笑,搂着他的脖子,正想回一句甜蜜的“我爱你”,却突然反应过来纪仲年刚才说的那句话是......
“情人节快乐?!”林斯的笑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