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这么发展下去,纪二少很有可能升级为超越林痴汉的新一代变态。
是夜,床架摇晃,鱼水生欢,两位变态人士闹得轰轰烈烈。
*
半夜时分,纪仲年和林斯双双洗了个澡之后,他们掀开被子,钻进柔软暖和的被窝里。
纪仲年将林斯搂进怀里,脚也搭在一起替他暖和。
“累……”林斯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嘟嘟哝哝,“腰可能断了。”
纪仲年亲了亲他的鬓角,“下次不做这么久了。”
“那倒不行,本变态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很耐操,请纪二少您尽管放马过来,不要怜惜我!”
林斯的脸贴在纪仲年的前胸上,能感觉到它在微微起伏,带着些火热的余温。
他将手抱住纪仲年的背,在上面悠悠地摸了两下,能感觉到纪仲年胸腔起伏的幅度更大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斯都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喜欢呆在纪仲年的怀抱里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沉浸在爱人的味道里,就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住。
“下个月,等我没那么忙了,我们就去国外结婚吧。”忽然,纪仲年淡淡地道了一句。
这句话像白开水一样,品起来没什么味道,就像是某个瞬间脱口而出的闲聊,仅是打个小商量。
然后,林斯也就淡淡地回应:“嗯,好。”
一切都刚刚好,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因为相爱到了这种彼此依恋的程度,所有事情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早已经离不开对方,余生都想一起度过,所以就自然而然地,就想和对方结婚了。
“纪仲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肉麻。”
纪仲年佯装嫌弃他,以为他是想哄自己说些好听的肉麻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还要将眼睛闭上,装作无事发生。
偏偏林痴汉很有缠人的能力,他把纪仲年的脸给拧回来,认真地看着纪仲年这双过分好看的眼睛,“你说说呗,我想听。”
纪仲年被迫直视着林斯,眼角的笑意就这样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果然啊,这位林痴汉无论做什么,不管是胡搅蛮缠还是无理取闹,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可爱。
“为什么喜欢?”纪仲年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有个人很厚脸皮地贴上来,他不讲道理,不要尊严。”
“喂......”林痴汉弱弱地发出抗议。
“全世界那么多漂亮东西,他的眼睛好像就只会看着我,永远都只追随着我,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头,什么时候想起他来,他都会在那里等我。他救了我,为我煲鸡汤,为我跟一群混混干架,还总是厚颜无耻地要我睡他……”
“我哪有?我也是要面子的好吗?”林痴汉的抗议仍在继续,虽然并没有什么效用。
纪仲年便继续讲:“然后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经常想要看到他,想靠近他。我发现这个人身上有磁力,总是把我吸过去,等我自己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一次性说了这些话后,他停顿了下来,良久才缓缓地说完最后一句:“再然后,他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了我最爱的人。”
从相识到在一起,这三年的时光里,纪仲年鲜少会对林斯说这么多深情的话,因为他不擅长直白地袒露和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会让他难为情和不自在。
但刚才,他看着林斯那双通透澄净的眼睛,这些话就像是水一样,自然地从心里流淌出来,带着他与林斯所有的回忆,还有无数个控制不住的心动瞬间。
林斯心里一阵阵滚烫,如被秋风吹过的稻田那般翻涌成浪:“原来,你......真的很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