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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斯走他就走,林斯停他就停,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林斯的侧脸和背影上。

    ——在这之后的很多年里,他总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微咸的海风和这样开心的小变态,然后......

    后悔自己没能在这一刻走得慢一点,或者喊一声“林斯”,趁着暖黄的路灯说一句“你令我很心动”。

    林斯看向周围的车流和夜灯,眼里是烁烁繁星。

    他这样一个贫民窟出身的人,在遇见纪仲年之前,其实没想过自己会来东城生活,没想过自己能逃离破败的贫民窟。

    他停下了脚步,倚着及腰的木栏杆,对身后的人说:“其实,撇开什么喜不喜欢的,我很谢谢你。”

    “什么?”纪仲年站定在他旁边。

    “谢谢你把我从贫民窟里带出来,像把一块臭豆腐从泔水里捞出来。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来到东城生活,更不可能看到这里的夜景,好漂亮。”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感恩自己能够遇上纪仲年。

    唯一区别的是,上一辈子他带着浅薄的野心、藏着愚蠢的贪婪,用一副最最虚伪的面具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就是过上与东城富人们一样的生活。

    而这一辈子,他是揣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带着上辈子与爱人遗憾分别的回忆,靠一颗最最朴素的真心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只是过上能与相爱之人白头偕老的一生。

    “咳咳,”纪仲年耳朵微红,眼神故意移到远处,“我只是报个恩,你那时救了我一命,所以……你不用太——”

    “我知道,但还是要谢谢你,”林斯轻声打断他。

    “嗯。”

    “还有,我喜欢你。”

    最后这四个字,轻轻地从林斯嘴里跳出来,既像是准备了很久的表白,又像是触景生情,兴之所至。

    说得很郑重,又很自然,完完整整地说给心上人听。

    纪仲年怔愣地看他。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平常对你说的话,嗯,你可能都不大当真。但是现在……我是在很认真地告诉你,纪仲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林斯绕着纪仲年走了一圈,每个“非常”都说得很用力。

    “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你。”

    海风混着星光,林斯的眼神比海上的月色还要干净,纪仲年一望进去,仿佛望不到底。

    “……就这么喜欢?”纪仲年的心脏怦然而动,半开玩笑地说他。

    “是啊,很喜欢,无条件地喜欢。”林斯看着他的眼睛,“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纪仲年假装无心地问,林斯却真心真意地答。

    ——我重活过来依旧喜欢你。

    纪仲年又笑问:“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林斯说。

    纪仲年愣住,开玩笑的笑容慢慢地敛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林斯那眼里的感情很真实,说话的语气也很真实,仿佛这不是玩笑话,而是一句说到做到的誓言。

    他的心噗通地传来一声回响。

    林斯目视他的瞳仁,向前一步说:“我喜欢你这件事,怕是改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定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抱着我、亲我吻我,我就觉得我能坚持下去,我一定能等到你爱上我。”

    记得一切的,就只有他,只剩他。

    但那又如何,为了得到这一份曾经拥有的爱,他可以慢慢地等,慢慢地努力,直到纪仲年像上一辈子那样爱他。

    “哎,你之后会很爱很爱我,真的。”林斯把下巴凑近去,像条讨好又得意的小笨狗,“那还不如,趁早爱我吧。”

    他们互看对方,鼻尖因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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