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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的人都跑不过来。

    沈萝也凑过去看了。比起后世的马铃薯,现在马铃薯的大小还不稳定,但这么一长串,看着就喜人。

    沈萝喜笑颜开,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感慨:今天有好吃的了!

    最后,马铃薯和玉米的每亩产量惊呆众人,朝廷的人不敢耽搁,当即和沈青儒商量,明天就去县城里试点种植的人家看看。

    鹿临县的马铃薯和玉米现在已经归朝廷所有了。但作为第一个种植的县城,朝廷肯定会宽容一点,留下一批作种。光是想到这个,她离开时脚步都是情轻快的。

    她也有工作,那就是整理这两样作物的做法,告诉大家怎么吃。

    这也很重要,毕竟种出来的粮食好吃,才更有动力嘛。

    拿来一箩筐马铃薯,这些都在在拔的途中不小心弄破皮的,而且个子比较小。

    直接蒸三四个,让大家尝尝本来的味道,然后拿十个,削皮切块,和香菇、走地鸡一起炖煮。

    剩下的比较大,她打算做成旋风土豆串。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看起来比较酷炫。但做起来并不难,拿木签子串好一个土豆,拿刀沿着边,一圈圈地旋转着切,不能断。等切完了,再拉开,就成了后世街边的网红小吃旋风土豆串的模样。

    土豆串要炸两次,第一次是为了熟,第二次复炸,是为了让土豆串更加酥脆。

    金黄的土豆串再撒上调料粉,还没尝,就闻到了一股焦酥咸香。

    突然,厨房边上多出了一张脸。

    “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李修俨动动鼻子,以前小吃街上空飘散的就是这样的香味。

    眼睛落到金色传说——旋风土豆串上,他大步跨进来:“我给你尝尝味儿。”

    他拿起一串,“幸好隔壁都是家人,要是在京城做,小宝肯定馋哭了。”

    想到那个为了吃无所不用其极的小豆丁,沈萝不由也跟着想象那个场景。

    “等马铃薯在成为常见主食后,小宝想吃多少串我给他做多少串。”

    “那他肯定高兴得蹦起来。”

    说话间,李修俨咔嚓咬下一口,如他想象中那般酥脆。沈萝的刀功又长进了,土豆切得很薄,吃起来像是薯片一样,就连调料也完美复刻,咸香微麻带辣。

    不知不觉,他就吃完了一整串,连手指上沾着的调料也没放过。

    沈萝没闲着,继续做另一样吃食。

    玉米做起来也不复杂,相对于土豆,玉米的长势看起来更好,看这长长的小须须,一缕一缕的,剥开新鲜的叶子,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那就做水煮玉米,再做一个金沙玉米粒吧。

    剥开玉米粒时,手指都沾上了那种好闻的沁香,一点也不刺激,像是随着微风一块吹来的,老舒服了。

    她忍不住往嘴里丢了一颗,清甜可口,是她记忆中的滋味。

    裹上淀粉,油炸,把一颗玉米扔进去,油锅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玉米像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沉下锅底后立马浮起来,这说明现在的油温正合适。

    毫不犹豫将剩下的玉米粒全都放进去,轻轻搅动。

    玉米从黄变成了金黄。颜色很漂亮,要是这一整盘都是金子,那她可得笑醒。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沈萝利索地做下一步。

    蒸熟的咸蛋黄碾碎,放进下了适当油的锅,不断搅拌,便成了咸蛋黄流沙,用铲子舀起来时,是粘稠的半流质状态,飘香的金色瀑布不过如此。

    再倒入油炸玉米,不断翻炒,直至锅里的咸蛋黄流沙全都裹在了炸玉米粒上,锅里再无流质,锅底光可见影。

    一碟咸香可口的金沙玉米,成了!

    沈家的院子今天很热闹,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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