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是沛县吕公的女儿,将来要嫁给刘邦,成为实权女皇的。
那一刻,高盈盈恨不得把屋子里所有东西都抱起来挨个儿亲一遍。一直以来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要给她重活一次的机会,原来竟是这样,定是看她上辈子过劳死太可怜,这辈子就给她一根全天下最粗的金手指,只要把握好这根金手指,在项羽和刘邦打仗的时候躲起来,等刘邦打赢了再去摘桃子,荣华富贵不就唾手可得?
下定决心,高盈盈开始拼了老命的刷金手指好感度,孝子贤孙都没她殷勤,还使手段假意不会游泳而“奋力”救下落水的吕雉。
这会儿吕雉也就十一二岁,初中小女生一个,各方面都还嫩着呢,三两下就把高盈盈当成世上最亲的亲人,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一种感情叫做塑料姐妹情。
吕雉说她其实应该算是秦国人,小时候家里得罪了仇人外出避祸,因为不确定仇人会不会穷追猛打,父亲便辗转托人将她送进宫里,自己则带着家人移居沛县。
后来到了分配工作的年纪,因为吕不韦的事情,秦始皇很讨厌姓吕的,再加上她家不是贵族,只是个望族,身份地位不够,所以即便是秦国人也只能发配到这种鸟不拉屎的边陲之地。
平日里吕雉有事没事就喜欢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摩挲自己的小玉坠,那是一枚鱼衔莲纹样的玉坠,也是她从家里带出来唯一的东西了,每次为自己前途惨淡灰暗而暗自神伤的时候就拿出来摸几下,掉几滴眼泪。
高盈盈则一边安慰她一边心里暗爽,要不是你被打发到这个破地方来我就抱不到这么粗的大腿了呢,还有你哭个鸡毛啊,你是全天下最有前途的女人了好吧。
行宫的工作很清闲,吕雉小萝莉的好感度也很好刷,对方差不多快要把她当生死之交了,可秦始皇却始终没有来过这个偏僻的小行宫,倒是戍边的蒙恬将军来过几次,都是接待宫里派来的使者。这个破地方像样的建筑只有这么一座,也算是物尽其用。
第2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高盈盈很喜欢蒙恬将军,大秦王朝的战神,不是想象中那种满脸横肉的壮汉,蒙恬将军个子不魁梧的,但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可靠,好像楼下和蔼可亲的保安大叔,高盈盈以前加班到深夜回来,那个保安大叔就会用手电筒给她照路,从门卫室一直照到单元楼门口,有次她拿着公司发的一箱进口车厘子去送给保安大叔,对方却笑着拒绝了,说公司规定不可以,这点跟蒙恬将军就很像,每次接待完使者,再晚也要回军营去的,绝不会拿行宫一针一线。
可是有一天,蒙恬将军突然背着行李搬到小行宫来住了,上上下下也开始整理屋子打扫房间,说是有一个很有分量的大人物要来居住。果然不到一个星期就来了好多人马,首尾都是盔甲明亮刀剑林立的大秦雄兵,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兵阵当中则是几辆装修豪华的马车,六国覆灭这么多年了,护送区区几辆马车居然要用到那么些兵马,可见马车上的人身份相当贵重。
果不其然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一脸忧桑的大帅哥,他刚下车兵阵就齐刷刷地跪下,出来迎接的蒙恬将军也跪下来喊他大公子,那个大帅哥就一边摇头叹气一边去扶蒙恬将军,两人握手对望,开始一起叹气。一个说我尽力了但是力不从心啊!另一个说大公子这不是您的错,陛下近年来脾气越发暴躁,等他气过头了想起您的好还是会召您回秦都的。
高盈盈和大家一起跪在路边,悄咪咪抬头看了一眼,心道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呀!小伙子眉清目秀长得不赖,可惜是个短命的。
历史上的公子扶苏也就比秦始皇多活了几天,他活着的时候唯一的爱好就是跟自己老爹唱反调,这点高盈盈可以理解。秦始皇是法家的粉丝,讲究以法治国,乱世用重典。扶苏是儒家的粉丝,满脑子礼仪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