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习惯,和熟悉的人聊天总喜欢抓人手指。
以至于大学上课的时候,我下铺的姐妹总是不喜欢和我坐一起,怕我玩她手指影响她上课看小说。
我自己也有意识到这一点,尽力克制自己别去抓人手指。但往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抓住别人的手了。
不过还好,我只抓熟悉的人。不然我真的像个变态,妥妥的登徒子。错了错了,说这话着实冤枉登徒子本人。人家登徒子本是不嫌妻丑,不弃糟糠,却被大家污蔑成好色之徒,连丑女都不放过,大写的“冤”字。
这天晚上睡觉前,开了黄色的的床头灯,整个房间笼罩在一片温馨之中。我和严睿有一句没一句说话的时候又习惯性地去抓他的手指。
严睿的手指很细长,不是那种干瘦干瘦的,他的手很有力,骨节分明,甚得我喜欢。
我的手和他的截然不同,甚至和我自己整体都有点不搭,我的手是肉肉的,但也不是特别短,我妈管这叫福态手。
但这叫法老让我联想到招财猫的爪,莫名喜感。
严睿一直听我闲扯,从杭城家里对面那只早上五点必狼嚎的二哈扯到伊拉克局势问题,我有点昏昏欲睡,闭着眼睛想要放开严睿的手。
但缩回的一瞬间就被抓住,一个冰冷的东西穿过我的无名指。
我恍惚间意识到什么,惊得睁开了睡眼,把手举在面前,借着橙黄的光仔细看。
“啊——”我惊呼,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