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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换了身休闲服,给芬迪套遛狗绳。

    芬迪似乎长胖了,狗绳往腰上套的时候很艰难,柏屿蹲在玄关费了老大力气才套上去。

    好不容易套好绳,芬迪兴致勃勃地衔来它的宝藏小彩球丢在柏屿手上,希望柏屿带着它去公园草坪上面去玩。

    柏屿拿好它的球,牵着狗绳出门。外面阳光很好,虽然地面还有些潮湿,但空气中充斥着泥土的芬芳,让人心情舒畅。

    狗子穿着崭新的小裙子,扭着屁股走在前面,边走还边回头瞥柏屿。

    一只大阿拉斯加被芬迪吸引,憨憨地嗅它尾巴找它玩。

    芬迪起初挺高冷,不太搭理人家,但由于阿拉斯加暖男加舔狗双重加持,芬迪高冷的狗设逐渐崩塌,开始跟阿拉斯加玩,还玩得很开心。

    阿拉斯加的主人是个二十出头的短发小姑娘,拿自家傻狗子没办法,只能跟柏屿道歉。

    柏屿笑着说:“没关系,我家狗玩得也挺开心的。”

    小姑娘好奇地问:“你家狗狗什么品种啊?卷卷的耳朵真漂亮。”

    “可卡犬,挺冷门的品种。”柏屿回答。

    “为什么想到要养可卡犬呢?你一定很懂狗狗吧?”姑娘说。

    柏屿回忆了一下,在原著里,养芬迪是顾岛提出来的,顾岛觉得可卡犬温顺,个头又小

    ,养起来比较省心才选择去养的。柏屿对狗一窍不通,根本提不出什么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所以从最初的挑选品种到驱虫打疫苗以及后期的定期检查每日喂养,基本都是顾岛来做。

    柏屿只有在实在闲得无聊的时候,才会带芬迪出去溜达溜达。

    柏屿回答:“这狗吧,是我一朋友养的,我只负责出钱。”

    到后来干脆连钱都不用出了。柏屿记得自己当时买下芬迪时在宠物医院充值了一万金额,到现在这一万早就用光了,后续看病驱虫以及美容的钱都是顾岛自己出的。

    这么一想,顾岛似乎从来没有提到过他生活拮据。

    其实早该想到的,哪个金丝雀愿意把自己辛苦挣来的钱花在养金主家狗子上?

    更何况平时顾岛花钱并不省,该花的时候就花,有时候柏屿给他的生活费被他存了几个月最后兜兜转转都用到柏屿自己身上去了。

    柏屿突然联想到一个万年狗血小说情节:我拿你当恋人,你却拿我当金丝雀?

    他咽了一下口水,绞尽脑汁地思索:以前顾岛有没有在自己面前自诩为金丝雀的。

    好像……似乎……的确没有过。

    柏屿开始怀疑人生,难道自己在阅读原著的时候漏掉了什么重要的情节,顾岛跟自己的关系其实并不是他一开始所想的那样是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而是还有更深层次的?

    不对啊,他转念又想:顾岛是紧握贫困生的马甲上位的,本身跟他的身份就不对等,一开始是包养关系也不奇怪啊!

    不奇怪吧?

    柏屿思绪陷入混乱。他开始痛恨:穿书前怎么没有背诵全文!

    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柏屿很少接陌生号码,所以他想都不想就点了拒绝接听。

    结果这电话不信邪似的又响一遍,柏屿只好耐着性子接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畏畏缩缩瞻前顾后:“喂,我是常良骏。”

    一听到这个名字,柏屿就恶心,想挂断电话。

    “柏屿,您好。”常良骏照着顾岛写的稿子念,他老眼昏花,很多字也不认识,只能挑重点的说。

    “你又想玩什么花样?”柏屿不耐烦地问。

    他这么好脾气的人都被常良骏惹毛了,足以见得这人是多么令人生厌。

    “我是来跟你断绝父子关系的。生而为父,我对自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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