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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接手也没什么不好,再说了,他要接近裴云也,有明家这个助力也更方便。

    所以他回来接手了盛世,成了明家的继承人。

    成了明盛雅眼里明家的‘根’。

    他回来这半年,明盛雅起初还希望他好好管理公司,后来大概是发现他的不受控,所以开始物色各家名媛小姐企图联姻,反正明央生个儿子,明家就不会断根。

    那么现在他快死了,也管不着明央以后会不会替明家传宗接代,那么明盛雅想让他乖乖的生根,会拿什么来牵制他呢?

    于是明央翻开了那份遗嘱。

    财产分配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除了盛世以外,明恒的股份大部分都会给到明央名下,剩下的给到明慧兰,也就是陆明和陆辰各分一半。

    随着成排的文字从眼前划过,明盛雅的打算也逐渐清晰,还真是令人意外又不意外。

    他给明央的股份当然不是白给,而是那部分股权其中一半设有一项限制条件:

    明央需要在半年内和明盛雅满意的女人结婚,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部分股份的一半,而另一半则需要明央给明家留后才可以继承。

    如果没有这项限制条件,他手上的股份就和陆明持平,但因为明慧兰手上还有一小部分的股份,综合下来明央还是会受制于陆明。

    明央的确低估了明盛雅对血脉的着迷程度,为了所谓香火的延续竟然弄出这种可笑的条款。

    生孩子……

    “费这么大心思留着我就是为了给明家续香火。”明央简直想笑,

    笑明盛雅的愚蠢,也笑明慧兰和陆明的可悲。

    “怎么,怕死了之后没办法给你们的老祖宗交代么?”明央又道:“但是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愿意接受这份遗嘱呢,替别人留种我可没有兴趣。”

    明盛雅不意外明央的反应,两年前他还不信明央会对万贯家产不感兴趣。

    但明央这大半年闹出的动静来看,或许相比对金钱的欲望,他对明家的愤恨却是更甚。

    那时候他认为明央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他有的是办法将他扭回正途。

    但如今他的时间不多,只能用点强制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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