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不把福宝当宠物,但的确养着福宝,时间长了哥俩的很多习惯特性就越来越接近。
比如说方向感差这点。
方向感差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身为路痴却拥有一颗勇往直前坚定不移迷之自信的心。
“听好了福宝。”燕士奇沉声说道,“找不到方向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刻刻保持冷静镇定,真正的勇士永远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每一个选择,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绝不回头!朝着一个方向一定能走到目的地的!”
福宝:“咈哧~”
没一会儿燕士奇脸上的淡定表情就维持不住了,郁闷的抓头发,怒道:“为什么这条山路分叉口这么多?老子中午还得回家做饭!”
“朋友。”有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充满感情的说道,“此处风景甚为秀丽,既来之则安之,不如静下心来共同欣赏,再作诗一二首,岂不妙哉?”
声音是从旁边传来的。
两颗脑袋整整齐齐的转过头。
就在他们右侧几步之外,有一棵枝头繁花点缀的老树,树上横伸而出的枝干上坐着一个白衣秀士坐,他五官清俊秀美,气质文雅,广袖衣带随风飘动,飘逸且潇洒。
秀士膝盖上摆放着一把古拙的长琴,玉雕一般的修长双手自然的放在琴弦上,斑驳的光影落在他身上,形成了一副干净且雅静的漂亮画面,看着便让人打心底里产生一种岁月静好的安稳和闲适。
可惜他对面的两只都没有善于发现和欣赏美好事物的眼睛,更谈不上风雅浪漫。
燕士奇不感兴趣的收回目光,拒绝“欣赏风景”和“作诗”的邀请:“不了,我已经和人有约了。”
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语气平缓,带着种漫不经心的冷淡,仿佛和他搭话的是路边的花花草草,礼貌性的回应了之后很快便又专注到眼前的事情上来。
“真可惜。”白衣秀士随手拨动琴弦,“原本我还想把自己作的诗念给你听一听呢。”他一边说这话,一边继续用两根手指头拨弦,低头观察指法,嘴里小声念叨“宫商角徵羽”,挨个把琴弦拨弄一边后抬起头来,摆出先前风雅俊秀的笑容,风轻云淡中带着自信,“朋友,真的不来听我抚琴一曲吗?”
蹬蹬蹬,叮叮叮,咚咚咚。
白衣秀士闭上眼睛,陶醉又满意:“这是高山流水的曲调,我不舍昼夜苦练足足两月,终于成了曲调。”过了一会儿,由于迟迟没得到回应,他疑惑的睁开眼睛,左顾右盼张望片刻,“哦,已经走了啊。”他满脸失落,“我还有诗一首想请他点评,唉。”
灌木丛哗啦啦的响了一阵,骑着矮脚马的短发青年从另一个方向冒出来,一脸懵逼:“我是不是来过?”
白衣秀士面露喜色:“朋友,你是来听我念诗的吗?你听好了,我刚才想的一首关于瀑布的诗……”
燕士奇脑袋缩回去,树丛里隐约传出他火大的抱怨声:“吃什么草,都怪你偏离路线吃草我才分不清东南西北,身为一只战马你居然在任务过程中吃草。你给我好好反思!”
没一会儿熟悉的一幕重现白衣秀士眼前,有着一头又硬又短还俗和尚一样短发的年轻人,和他的马又从另一个方位钻出来。
燕士奇若有所思:“这地方有点邪门儿。”
白衣秀士:“……”
莫不是个傻子吧?
没关系,只要是个人就行!
“朋友你听我作诗:轰隆隆大瀑布,白得好像一匹布。暂时只有这两句,后两句我还没想出来。你觉得如何?”
燕士奇手臂抱在胸前冥思苦想,头也不抬的顺口回答:“还成,能听懂。”
“你说什么!”白衣秀士大叫一声,由于过于激动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
他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