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好猎手

Omega当中,只有那些承袭自家爵位的——如科洛郡主——将骑射列为必修课程,他们和Alpha贵族一样天然是国家的战士。如今Omega继承人的战斗义务只存在于名义上,但相应的教养方式还是一直保留下来。这里毕竟是个崇尚传统的国度。

    等待出发的猎手和他们的仆从都聚集在主宅后门外,枪马俱备,一群三花猎犬在训犬师周围急切跑动,为即将到来的出巡机会快乐地摇着尾巴。科洛郡主侧坐在一匹白额黑马上,金发被圆顶猎帽压住,卷曲的发尾迎风飘动;他的橄榄色猎装下摆被风吹起,靴套上的一排铜扣闪闪发亮。在这样少有Omega出现的场合,科洛无疑是人群中最惹眼的一位,绅士们的目光时不时在他身上流连,或欣赏他柔亮的发卷和白嫩的脸蛋,或猜测他小小个子是否端得动猎枪。

    平心而论,美貌而富有的科洛郡主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但不是所有绅士都这么想。继承郡主头衔的Omega不能嫁入夫家,他的丈夫要改换姓氏离开本家才能成为一位“爵爷”;一位年轻绅士,除非落魄到急等嫁妆糊口,对于放弃本家身份和继承权的决定,还是要再三思量的。

    唉,真的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吗?雷登感到那奇怪的愁怨又来纠缠他。这可不行!他在心里给自己鼓劲:要打起精神来!

    雷登牵上他的爱马,先去向主持狩猎的父亲问安。

    “这一身不赖嘛,家主!我喜欢这领带!”他对人从不吝惜赞赏,有人为此喜爱他,也有人认为这做派过于轻浮。

    “是吗?”潘斯沃思爵爷骑在马上,整了整自己的波点领带,“你爸爸为我选的,你知道,他的品味一向可靠。”

    “今天会大有收获,我有这种预感。”雷登用他惯有的乐观口吻说。

    潘斯沃思爵爷对狩猎前景并不热情,“儿子,你知道我对打猎的看法——我对杀生的看法。这不是我想打发一个白天的方式。”他到场的原因不言自明:作为派对主人,总归要出来露个面以示好客。“为了让我这趟罪遭得值得,你最好给我加把劲勾引郡主。”

    “这就不用您担心了,家主,我都计划好了。”雷登笃定说,“我今天不但要打到山鸡、狐狸,还要抓住那只金丝雀的心!”

    他在父亲眼里看到意外的欣慰,“……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个脑子长在裤裆里的不肖子,看来你还不止于此。别让我后悔对你改观。”

    见客人到齐,猎场管带吹响了号角,人群开始向宅院背后的林地出发。科洛郡主的马跑在最前头,其他猎手都小心地跟随着,不敢超过郡主的马速。这是对待一位贵族Omega应有的风度:Omega不能在任何场合横开双腿——除非是在他丈夫身下——因而骑马时只能乘坐侧鞍,无法像跨骑的绅士们那样全速奔驰;作为绅士应当礼让他们先行,骑马超越一位公子是傲慢失礼的行为。

    但那正是雷登的打算。他扬鞭打马,从人群中冲出来,在其他人讶异的注视下,一路跑到郡主前头。

    科洛也吃了一惊,想不到有大胆Alpha这样损他颜面,不甘示弱地加快鞭策,从雷登身边超过;雷登也起了兴致,又再加鞭超过郡主,两匹马像有竞赛一样来回争夺,甩开众人越跑越远。

    科洛的马头高腿长,本不至于落败于雷登那匹小灰骢,怎奈骑乘侧鞍终究要顾及安全,再快就怕要从马上掉下来,只能委屈接受被这个Alpha领骑。

    到了林子里,众人下马步行寻觅猎物,科洛同其他人一样用臂肘端着猎枪,那枪筒搭在他手上显得异常粗大。尽管看上去和武器并不相称,郡主很快打到了今天的第一件猎物:一只健壮的棕色山兔。

    “打兔子是容易的。”雷登故意说,“会飞的东西才看枪法。”说着就射下一只刚刚被枪声惊起的斑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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