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有钱男人的小爱好,毕竟像他这种站在顶端的男人,能彰显他财富和权势的首饰大概也就只有手表了。
她一个高中生,戴这些没用。
“不好意思,我可能不太喜欢手表。”
夜弦的拒绝让经理顿了一下,不过还是摆着职业的笑脸看着她。
“不喜欢吗?”
“嗯,我又不是大老板,戴这些感觉不太像我。”
厉偌清放下手中的表看着夜弦笑道:“也是,你适合手镯,算了,我们去买手镯吧。”
厉偌清帮夜弦做了决定,她也习惯了这个男人帮她决定,反正他想要什么她就得听从。
“这个,这个,还有那款黑色的,包起来送到碧澄山庄。”
“好的,厉先生,晚上八点前会送去山庄。”
夜弦没想到,她不买,厉偌清自己倒是买了,新款总共五款,他一口气买三款,夜弦没见到账单,但不用想就知道是她手指头都数不清的好多个零。
厉偌清给她挑手镯的时候像极了夜弦在菜市场挑活虾,捞起虾捏两下看是否鲜活,而他挑手镯就是拉着她的手腕随手拿起来套进去看两眼,就两眼,看完摘下来继续下一个,选中的扔一个盘子,没选中的扔另一个盘子,比她买菜还果断。
而店面经理似乎是习惯了这样的操作,全程满脸笑容帮买拿各种新款。
最后两只手腕各戴了三个手镯,像极了暴发户。
跟着厉偌清逛街对于夜弦来说其实很舒服,他不像林绮梦每次出去逛街到处看到处试然后到处纠结,最终又因为钱包里的钱只能痛苦抉择。
在这里她不需要做选择,只需要回答喜欢或者不喜欢就可以,她可以随手指,因为这里摆着的厉偌清都买得起。
他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伴随着夜弦手腕上手镯碰撞的叮当声,暧昧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