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料

里吃饭呀?”

    景云臻侧身给他系安全带,带着笑说:“你请客,听你的。”

    男人身上有很淡的须后水的味道,倾身过来时温热的呼吸洒在丛暮的脖颈上,他下意识微微耸了一下肩,脑子里不合时宜的想起来前些天那混乱的一夜,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细密的痒。

    丛暮偏过头去:“那,往前开两条街,有一家还不错的日料店,可以吗?”

    景云臻说了好,又在发动车子的空隙问他:“你好像有点紧张?怎么,怕我吗?”见他摇头,又很温柔的笑了笑。

    景云臻在丛暮身上总能感受到一种,可爱的笨拙,像是在路上碰见的,明明很想跟他回家,却因为担心他拒绝,总要躲躲藏藏眼巴巴地跟在他后面的小狗。

    日料店中午没什么人,两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丛暮很大方地对景云臻说:“你来点吧,我带够了钱,不用客气。”

    这家店装修精致,食材新鲜,菜单上的价格也并不便宜。市一中的孩子普遍家庭条件好,但这也不像是孩子们的零花钱能负担的起的地方。

    景云臻翻看菜单,随口问:“你经常和同学来这里吃?”

    丛暮说:“没有,我叔叔上次过生日的时候我请他来过。”

    “你叔叔?”

    “嗯,我跟我叔叔一起生活。”

    丛家的关系有些复杂,丛暮三岁没了父母,一直住在叔叔家。丛安新才四十出头,官已经做的很大了,他一直没有结婚,对外,大家都认为他心疼侄子,不想给丛暮找后妈,所以独自拉扯大哥家的孩子,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丛安新本身有一个比丛暮年纪还要大得多的未婚生子,只是父子之间非常疏远,自孩子成年后就断绝了往来。比起这个,还有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丛安新的大哥是他父母从旁系过继来的,本身大丛安新不少年纪,但兄弟二人关系十分和睦,据说丛暮父母意外身死后丛安新曾跪在灵堂发誓,要抚养侄子长大,绝不让他因为失去父母而受一点委屈。

    他这些年来既当爹又当妈,对丛暮不可谓不尽心。

    景云臻看着菜单,不经意地问:“拿零花钱请你叔叔吃饭?”

    丛暮连忙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画插画赚的稿费,不是零花钱。”

    他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凑够来这里吃一顿的饭钱。

    “你还会画画?”景云臻很感兴趣地问。

    “我是美术生,”丛暮说,“我学了很多年画画的。”

    “那期待有机会能看看你的画,”景云臻温声说,“学画很不容易吧?任何一项能够长久坚持下来的爱好都要有毅力和热爱作支撑,这是很值得人敬佩的。”

    丛暮抿嘴笑了一下:“其实还好啦,我很喜欢画画,而且一直遇到了很不错的老师朋友,我叔叔也很支持我,所以不知不觉也就走到现在了。”

    “那你是很幸运,能够一直有人支持你。”景云臻说。

    他目光一瞥,看见丛暮不知想起了什么似的,目光有些暗淡,心思一转,问:“你那天晚上,为什么一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我记得那时候是暑假吧?跟你叔叔吵架了?”

    提起那天晚上,丛暮就有点脸红:“没有,不是吵架。你,你别问我了,你赶紧点菜吧。”

    景云臻笑了一下,真的没客气,点了蓝鳍金枪鱼片,拼盘寿司,甜虾和炸天妇罗。

    丛暮等他点完了,有点疑惑说:“这些吃不饱的呀。”

    然后景云臻就看见他又风风火火地点了牛肉盖饭和海胆盖饭,鹅肝,春卷和牡丹虾手卷。丛暮从菜单里探出头来问店老板:“今天有没有金枪鱼尾?”

    店老板四十岁左右,长发,消瘦,看上去和丛暮熟识,笑着说:“你运气好,昨天刚从深圳运来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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