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6

大家都在狂欢。在那间大房子里,唯一的女人孟虹被越来越狂热的男人们在地下拖来拖去,在舞台的边上,那些讲台和长条板凳上,或者就是在墙角和地下,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干得她像母猫那样尖叫。

    我知道,楠族人是自由的山民。他们不能让自己长久地限制在一个确定的空间里。他们先是在学校操场上点起了篝火,以后他们出发去搜寻更多的酒和食品。

    他们也许会把女人从地下拖拽起来,说:「走,在前边走着,我们上街去!」

    在那个时候应该就会有人出面阻拦了。她是政府的囚犯……不能离开我们的控制……

    我能想象得到,部族的土豪们正是喝了酒干了女人,血气上涌的时候。「把她从蔓昂弄出来是我们做的保!我们要带她去……工作……那上边就是那幺写着的……民族团结……工作!……她干下了的事,她得去赔罪……对,她得代表老孟家……政府……英国人……挨家挨户的,磕头去!」

    「有个部族的头领说,她现在不是贵族了吧?她刚跟我们说她再也不干藤弄的土司了,我有钱,我买下她可以吧?」

    「他说,老子们有的是钱。他喊:阿三,过来!」

    那个头人带着的阿三一直背着一个竹子编的背篓,无声无息地待在一边。他现在走上来把竹筐放到地上,里边满满一筐的钱,居然还是英镑。

    在场的讲述者后来告诉我,他们是整片山脉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很有钱。

    不过还是

    有人婉转地提醒他说,「我们刚通过的一个法律,就是不能再买卖人口了……」

    押金吧,押金好了……反正我搁在这儿了,随你们花吧。人我带走了!

    省长朝少校看了一眼。他们心里想到的是同一件事。纯粹从程序上讲,孟虹的确是被楠族地方领袖们联合作保领出来的,其实是,北方当地政府现在对这个犯人并没有什幺责任和义务。这是孟堂当时准备好的法律洞,现在留给别人钻了。

    再说……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乡村的人民沿着芒市的街道喧闹地游荡,他们带着从篝火里抽出来的枝条照路,间断地朝天上开枪,他们找到一家店铺就打开它,搬出所有带酒精的饮料。

    他们想象自己已经获得了民族的解放和权力,现在需要一个热烈的庆祝。赤身的女人被推搡着走在他们中间,时常有男人把她按到路边房屋的墙壁或者是树干上,让她背靠在那上面,进入她的身体。

    我想象到,在更多的强暴之后,虹会虚弱地抱住树干,伏下身体去干呕。只是男人们一定会把她从那里拖开,扯起她的头发来抽她的耳光,让她继续跌跌撞撞地走下去。不过她最终会完全失掉抬脚拖动铁链的力气,或者是,脚镣被走在后边的人绊住了。她摔倒在黑暗的地下,男人们盲目地踩踏着她,踢她,直到有人拽住了她的头发。

    她的头发浓密延长,可以不用弯下腰去,就满把地握起在手中,为了减缓头顶上的疼痛,女人不得不用手臂把自己从地下支撑起来。后边的人手里本来是举着燃烧的火把,手放低了往前一送,满捧火焰就直接顶进了她的两腿之间。那时候,女人的屁股会突然地朝向空中蹦跳起来。她的赤裸的皮肤在黑暗和光影中间一掠而过。

    虹沙哑地喊叫了些什幺,没人在意,他们只是要她挣扎扭动着爬向前去,能够跟得上他们。

    十年以后的冬天,我在芒市找到了这家小杂货店。五十多岁的店主年青时代从南方到这里来做生意,以后就留在了这里。

    「他们楠人开会那次啊?那次他们闹得很凶哦,半夜来砸我们的门……不开都不行……不过他们倒是没有怎幺样,就是要酒喝……那都随他们了……我躲到边上,后来脚边有东西在动,看看是个女人,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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