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叔叔,过去,我们家有很多保镖,也从来没丢过东西,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那么说。”
池容沉默地听着,没有出言反驳,可心里一句话都不信。
如果真如秦镇所言,是他母亲从前最喜欢的项链,难道不该送给他最喜欢的人,为什么要送给他?秦镇对吴薇薇,那个昨晚刚满十六岁的女孩儿,是不是也这么说?说那条钻石项链是他母亲生前最喜欢的,所以要送给她。
秦镇明明还没满十六周岁,还是个未成年的大男孩儿,可做起事来比成年人还要可怕,怎么能面不改色地对他说这些话,在和同龄的女孩儿接吻之后。
秦镇解开项链,给池叔叔戴上。
吊坠很漂亮,无数碎钻众星拱月般围绕最中央的主钻,雕琢出一只蜜蜂的形状。
这条项链沉甸甸的,勒得池容呼吸困难。
“池叔叔,它很适合你。”秦镇亲亲池叔叔的头顶,小声道:“妈妈要是知道现在我身边有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池容心中充满绝望。
过去,他有多喜欢秦镇,有多欣赏他,有多重视他,现在,就有多绝望。
“……我还有工作,明天是截稿日。”他说。
秦镇有点儿失望,他没想到,第一次和池叔叔聊起自己的父母,聊起过去的事儿,池叔叔的反应会这么平淡,连他把母亲最喜欢的一条项链送给他他都没有反应。
不过,作为池叔叔的男朋友,他当然不能在这样的小事儿上斤斤计较。
秦镇又亲了一下池叔叔的额头,说:“池叔叔,我在床上等你,写完就回来睡觉。不,就算没写完,身体很累的话也要回来,知不知道?”
池容僵硬地点点头。
垂在锁骨下一点儿的那枚项链仿佛有千斤重,让他不能呼吸,也无法行动自如。
秦镇离开书房,带上房门。
池容双手颤抖,摸索着,用了好一会儿,才解开项链,抓着吊坠扔了出去。
钻石项链滚到沙发下。
秦镇洗漱完,随手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儿池叔叔的书,靠在床头,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名字叫《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秦镇看了一会儿,觉得晦涩的很,不过能让池叔叔放在卧室而非书房的书,一定有不同寻常的地方。池叔叔是很喜欢阅读的人,这或许也是他成为作家的一个原因,秦镇记得,去越南旅行的时候,池叔叔随身也带了书。
秦镇勉强看了半个多小时,实在看不下去。
微信提示音响。
秦镇解锁屏幕,点开微信。
Vivian:【秦镇,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Vivian:【图片】
Vivian:【真漂亮。】
Vivian:【我会好好珍惜的。】
秦镇手指动动,回复:【嗯。】
照片儿上,吴薇薇朝镜头甜蜜微笑,和颈间闪闪发光的钻石相比,也不知谁更漂亮。
他放下手机,换了本别的书看,心思却不在书上。
池叔叔怎么还不回来睡觉?难道又要通宵吗?稿子不是都交给出版社了?池叔叔很期待这次的旅行,现在应该和他一起挑选目的地才对,而不是闷在书房写稿。不过池叔叔就是这样的,沉浸在写作中的时候就会忘了时间流逝。
虽然很想去书房把池叔叔抱回来一起睡觉,不过作为男朋友,他应该支持池叔叔,不能打扰他工作。
秦镇忍了又忍,才没付诸行动。
池叔叔就这么喜欢写东西吗?为此不惜把他一个人晾在床上?还是因为他今天没留在家里陪在池叔叔身边,所以他在生气?
靠坐床头的大男孩儿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