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狗与狗

半个孩子,也跟哄小孩一样哄着沈夜。

    她很喜欢猫狗,这一点从她手机壳和上衣的猫猫就能看出来。他让沈夜抬起上半身,从抽屉里拿出了伤药和创口贴,蹲在了沈夜的面前。当初药箱的位置是沈夜挑的,他布置了房间里各个东西位置,瑞塔没有改变,但她却在药箱里放了更多的东西。

    “我妈妈跟我说,女孩子要多照顾男生的家,所以林锐哥哥的房间就由我来打扫了。”瑞塔如此说,她小心的拿起一个酒精棉球,轻轻的按在沈夜的伤口上:“忍着点——你是林锐哥哥的狗,我也会照顾你的,好不好?”

    “好。”沈夜觉得并不疼,轻微的灼烧感从胸口散开,明明是在照顾他的伤口,为什么会有种灼痛的感觉呢?

    “阿瞳真乖。”瑞塔给不大的创口贴上了创可贴,旁边结痂的疤痕正在痊愈。她将药放了回去,揉了一下沈夜的头,沈夜像是她与男友养的宠物狗,安静的待在一边。

    “你长得真好看啊,阿瞳。”瑞塔仔细打量着他,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蹬蹬蹬的跑走了。

    然后她又跟一个小动物一样跳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在游乐园买的,会发光的耳朵,给沈夜戴在了头上:“你看,是不是更可爱了?”

    沈夜转过头,看见了柜子上的镜子。黑色的头发顶着两个白色的兽耳,上头的荧光灯在发着彩光。

    “嗯……可爱。”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总是迎合着别人说话。虽然其实确实是可爱的。

    “真乖。”瑞塔笑着揉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也微微翘了起来。在成为奴隶之后,他并未得到过如此的爱抚,除掉林锐,瑞塔似乎是对他最好的那个人。

    这样也很好。瑞塔是主人的夫人,他是主人养的性奴,大部分主人在结婚之后,都会将性奴打发回海岛,瑞塔能这样对他,简直是三生有幸。

    沈夜清醒过来之后,对情况看的更加明白,他从某种意义来说,抹杀了自己许多不该有的妄念——27因为无知和懵懂,还有着想要成为主人私宠唯一的贪婪。

    沈夜没有。

    他能清楚的明白,自己在林锐面前所受到所有的优待,都来自于林锐对他的偏爱,跟他自己如何无关。

    只要林锐喜欢他,他就算是废物是垃圾,那也可以是掌上明珠,如果林锐哪天不喜欢他了,那么他就算真的是金子,也没有任何用处。

    奴隶最大的悲哀之处,就是生命的贵贱与否,完全取决于他人的一时兴起,而他作为医生知道,人类对于他人的热忱最多只能维持两年。就算是热恋的情侣,爱意也只能勃发两年,剩下的,靠的是互相尊重、互相信赖,以及社会规则的约束。

    林锐能爱他多久?

    他的生命和自尊维系在一个人的爱意之下,而那个人对他来说,还拥有压倒性的权势。

    他现在只是一只狼狈的狗,一个没有社会身份的性奴,一个随时在发情,身体残疾的用品。

    让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保持一辈子的尊重和爱,还要放弃自己的性取向、放弃自己的权势、放弃自己与贵族小姐联姻的机会、放弃自己唾手可得的风流,真挚的爱他。

    无异于一场苦修。

    沈夜并不舍得林锐为他苦修。

    更何况,在绝大多数此类爱情故事中,最终总是以悲剧收场,就算是倾国倾城的杨玉环,也为了君王吊死在了马嵬驿。

    总有一天,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人类从来如此。

    沈夜的思绪抽了回来,他感觉到瑞塔在打量自己的容颜。瑞塔看着他饶有兴趣,伸手捏了捏他的脸庞。

    “真嫩,跟小孩一样。”瑞塔笑了,他也在笑,他知道瑞塔在夸她。

    “今天你偷偷跑出来,还偷偷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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