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完)

     旧文(完)

    最后,我还是去了他们的婚礼,哈尔滨的雪很凶,我没有露面,只是在婚礼进行时偷偷地观望。

    齐明明胖了,依旧很英俊,他单膝跪地给刘敏敏带上戒指,之后在亲友的起哄中他们拥吻在一起,我在此时走出会场。

    这是最好的结局。

    走在大街上,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

    那时齐明明和我一起打雪仗,成人拳头一样大的雪球砸在我脸上,为了哄我,他说:“苏曼,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走狗。”

    我停止哭泣,挂着泪问他:“真的吗?”

    他说——当然。

    可现在,他还是离开我,鹰不属于任何人,他属于天空,我只是他暂时歇脚的地方,等他歇够了,他就要振翅高飞。

    曾有人问我为什么要用“朝朝暮暮”这个用户名,我告诉她,我一直有个喜欢的人,他叫齐明明。

    日日月月,朝朝暮暮,这是我的梦想,真切而微茫。

    雪静静飘落,回头看,来时的脚印已被新雪覆盖,整个城市都沉睡在雪中,正如我已入眠的爱情。

    (完)

    这篇故事发完,两边都要停更一段时间惹,一两周吧,因为有感觉了,想去好好写篇清水。

    有读者的感觉太棒了,写东西有时候真的蛮寂寞,非常非常非常感谢你们的陪伴。

    被自己刀到了,再发一篇,跟这篇的文字上有点重复,我要发出来,梗经不起重复,我不能老想着旧梗。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