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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客人,她绝不能任简淡在这里吃亏受气。

    她站起身把几样肉菜一一拖了回去。

    “我家老十三就是实在,感谢的方式也与众不同,哈哈哈,这些菜我也爱吃,不如大家一起吃?”她试探着反抗沈余之,并且留了充足的余地。

    简淡感激地看了广平一眼。

    她在沈余之放下筷子的刹那已经反省了自己:她刚刚反应过度了。

    她救沈余之,和沈余之救白瓷,是完全不对等的两件事。在沈余之眼里,白瓷只是个东西而已,完全不能跟他的命相比,不存在一命换一命。

    所以,沈余之真的是因为她救了他,才如此反常。

    那么骄傲的人亲自给她夹了肉,只怕皇帝都没有过这种待遇吧。(好吧,她其实一点儿都不想得到这种待遇,太吓人了。)

    思及此,简淡赶紧抓起筷子,也给沈余之夹了一筷子鹅脯,“臣女若都吃了,世子岂不是要饿肚子了?来,公主殿下也吃。”说着,她又给广平夹了一块。

    沈余之沉默须臾,脸上又有了笑意。

    他看向广平公主,缓缓解释道:“我与简三住隔壁,早就听说她极喜欢吃肉。”

    这是个极好的台阶。

    广平抓住机会,笑道:“原来如此,难怪厨房做了这么多肉菜呢。老十三,本宫可是记得,你是不怎么吃肉的吧。”她用公共筷子夹起一颗菜心,放到沈余之碗里,“这青菜不错,好克化,多吃这个。”

    紧张缓解了,但简淡感觉心里更塞了。

    心道,沈余之连她爱吃肉都知道了,那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她心里不舒服,明面上却不敢表露分毫,生怕这位魔王再弄出什么幺蛾子——毕竟,她是在睿王府生活过三年的人,这位到底有多变态,她还是听说过不少的。

    沈余之心气顺了,三人安安静静地吃完了晚饭。

    山里的夜比城里热闹。

    到处都是虫子鸣叫的声音,偶尔有风吹过,枝叶便在月亮地里哗啦啦地跳舞。

    沈余之坐在肩舆上,左手捏着一枚小刀,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

    “本世子很吓人吗?”他突然问道。

    “啊?”

    讨厌和烦人高度警戒着,没太听清楚他的话。

    “小子该死。”两人立刻请罪。

    “我是说,我很吓人吗?”沈余之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说道。

    “不,不吓人,主子英明神武,怎么可能吓人呢?”讨厌立刻说道。

    “那简三为何如此怕我?”沈余之反问。

    烦人开口道:“主子……您叫人家笨蛋,着人家那么早起来练双节棍,又强买笔洗,来的路上,还给了笨蛋才吃的麻团。”

    沈余之蹙起两道好看的剑眉,更困惑了,除笔洗不告而取,有些亏心外,其他也没什么啊。

    叫笨蛋怎么了,头脑简单(简淡),不就是笨蛋吗?小笨蛋,小蛋蛋,总比叫简三可爱多了吧。

    但这样的反驳有些肉麻,难以启齿。

    他按下这一桩,辩解道:“着她练双节棍,是为了她身体好,再说了,那麻团是本世子特地买给她的,逗逗她玩,又有什么关系?”

    小路上的护卫不少,听到沈余之的话,纷纷别过脸,偷笑起来。

    讨厌和烦人面面相觑,显然有些不知所措。

    沈余之沉声道:“还不快说?”

    “是。”讨厌回头观望了一下,见沈余之表情平静,方继续说道,“主子想听,小的就斗胆说一说。第一,只要是被着做的事,大家就都不太喜欢做;第二,小的亲自去买的麻团,都不知道那是特地为简三姑娘买的,简三姑娘又如何知道的呢,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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