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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偶尔点头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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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选择在C市冬日难得的一个有太阳的晴天扶着他出门到外面走走。

    阿凡半躺着身子说要自己穿衣服,干娘把羊毛衣和呢子外套都准备好了放在床头,可是阿凡因为进食太少,已经连扣扣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竟然虚弱至此,我黯然神伤,于是凑过身去帮他把扣子一粒粒扣上。

    他的气息落在我的颈上,十分微弱,早不像当年那么热烈了,我却仍旧觉得充实,盈满了整颗心。

    寒冬十二月,梧桐树光秃秃的落尽了叶子,叶子的一生恰如人的一生,经历春夏秋冬四季然后埋入泥土,不复再生。我们活着,经历最美好的青春,然后衰老,然后死亡,没有超度,没有来生。

    阿凡走得很慢,走两步,要停三步,我扶着他,陪他伫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他这样并肩站立过了。

    冬天的阳光形如虚设,只有风还是很烈很冷,把梧桐树梢仅有的几片叶子都吹落了,有一片,落在阿凡肩上,我想我明明已经远走了,又何必,在最后的时候,心生不忍,回头了。

    在我手中的阿凡的手臂,只有衣服,握不到手骨,我叹一口气,“你去医院,我陪着你,好

    不好?”语气极尽温柔,像在哄一个孩子。从前只要我说出“我陪着你”这四个字,无论我有什么要求,阿凡都会答应。可是如今,阿凡只是默然,那双纯黑色的亮晶晶的眼睛也再不会放出如昔日的光芒了。

    我记得几年之前,我们常常在深夜打电话,有一次,他毫无预警的半夜打来,我看了眼表,凌晨两点。

    那时我正在读林语堂写的一本书。

    我问他,“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来?”

    他说,“你在干什么?”语气有点醉意。

    我说,“在看书。”

    他问,“你在看什么书?”

    我说,“林语堂的书。”我的声音有点细,自大学分手之后,我和他之间越走越远,那些一起听的歌,那些一起看的动画片,那些一起玩的游戏,一起逃过的课,都已经随着年龄远去,沉淀在历史深处了。越长大,各自谋生,我和他重叠的部分,也就越少,回头看,仿佛是我在背叛他一般,偷偷摸摸有了其他情人。

    他没听清楚,他那边很吵,震天响的音乐和吵闹的人声,遂又问了一句,“什么书?”

    我耐心答,“林语堂。”

    他遂回了一句,“哦,就知道你只喜欢这些。不是物理就是文学。”

    我莞尔,岁月老去,他却似乎永远停留在最张扬的年纪,不肯收敛。我是被他落在了身后的。

    他说,“你给我念一段吧。”

    我如蒙宠召,一时无所适从,他平日从不和我谈我看的书,我问道,“从哪里念起?”

    他唔了一声,说,“就从你现在读到的地方念起吧。”

    我摊开书,床头的台灯打下来,把听筒握在手心,像恋人絮语般爱抚着那段文字,“可说人之永生是种族的,而宝石的永生是单独的,木兰游观始皇无字碑那一段尤说得详尽。那一块石头无情无感,故永远生存,人为有情之动物,故个人死去而家族却永远流传。有人说这不过为要充满人求永生之欲望,强为解释,但我说有深道理在内,非妄言也。”

    我还未念完,他便挂断了。

    我听得到他声音里的沙哑,我能猜得出他此时此刻正在何地做何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声音激发了他的欲望,我习惯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文字,我习惯用这样的口吻诉说我喜欢的东西。但我唯一确定的是,他在酒吧或者舞厅,他的身边,一定有另一个男人,或者更多,男人与男人之间的qing事就是如此,只有身体在肿胀,只凭本能做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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