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包找口红补妆,被奶渍晕染掉的唇妆不太精致。

    话音又飘又轻,“也不算白去。”

    秦甄“哦”了一声,施越掏出toford的16号色,打开同款气垫补口红。

    “他绿我,我也会找乐子。”盖上口红盖,把玩在手中,皱着眉看掉漆的壳身,再光鲜的外表,也经不住外界的摩擦。

    “什么乐子?”秦甄凑近看她面庞,没看出一丝端倪。

    口红被塞进包里,她脑中闪过那肩膀上的一行英文,心中一口气环绕压抑,突然地,她就软了身子。

    “我一夜情了。”

    秦甄眨眨眼睛,不敢相信,她眼中的施越是半个乖宝宝形象,虽然偶尔她狡黠可爱,做事不计后果,但一夜情这个词,是不会与她挂钩的。

    “aazg~”

    先前在工作室里,她划着相册删照片,最后一张,是那个男人的半眯着眼睛站在灯红酒绿的香港街头回眸深望她的照片。如果她是一个局外的路人,一定会溺死在这样的眼神之中,可她清楚的知道,这不过是一场你情我愿的艳遇罢了。

    照片她不仅没删,还替这位艳遇,画了一副油画,因为他白色衬衫上的五彩灯光,施越调了很久的色彩才点缀晕染完成,她在想,杂念下拍的照片,真的难度也会变大。

    “别问我feel啊,睡一觉就忘了,总之就一个字,值。”

    “ok,你快乐就行。房子的事交给我,你画你的画,办好了,我找人接你。”

    秦甄今年三十,不婚主义者,有钱有房有车有店,是施越眼中的人生赢家,施越恋爱时常常让秦甄加把劲,孤独终老听着虽酷但不可取,可秦甄说爱是不经意遇到的,有的人幸运爱很快就来,有的人不幸是因为他渴望的不是爱,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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