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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蓝得无比澄澈,云朵稀薄,在日出之后逐渐散开,露出覆盖着皑皑白雪的雪山山顶。日出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山顶,暖色的光线像是为山头镀了金,那景象无比壮丽。这应该是孟焕之第二次见证日照金顶,这一次,他把这幅景象带回上海,这样,应该就不会再觉得遗憾了吧。

    路鋆端详着梅里雪山的晨光,“你在云南待那么久,就是为了拍这张照片?”

    孟焕之一边在厨房里切菜,一边答话:“也不完全,我真的蛮喜欢云南的,生活悠闲,况且,还有漂亮姑娘教我做菜,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知道他是故意拿之前电话里的话来开玩笑,路鋆也不理他,只问:“那你今年计划还要去哪里?”

    “还不知道,”刀的声音似乎停下了,换做了碟子与碟子碰撞的清脆声响,“但至少再去三个地方吧。”

    事实上,孟焕在外面待得越久、走得约远,就愈发感觉回来的好。这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乡情,又或许是,只有在你见过更宽更广的风景之后,才能在以后更加珍惜自己眼前所有。因为出走并不是为了离开,恰恰是为了归来。尽管如此,旅行之于他的意义还是重大,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取代。

    饭桌上,是孟焕之做的菜。腾冲特色的大救驾,其实也就是炒饵块、云南香料炸鸡、还有一道色泽清亮的简单素菜。卖相看起来不错,但真的尝了,才发现原来有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

    孟焕之其实本就不擅长做菜,但这次在德钦一待就是十来天,跟寄宿的小酒店老板娘熟络了,好几天在厨房看他们做云南菜也是不假。但厨艺这种东西,怎么说也需要点天赋,无奈他们两人都只懂吃,不懂做。

    看路鋆吃了第一口之后不说话,孟焕之自己也夹了菜尝,吃完之后一脸便秘外加无辜的复杂表情。

    路鋆笑他,“看来你没得到人家纳西美女的真传啊?”

    孟焕之刚想说,要不算了,不如出去吃?但看到路鋆没因此停下筷子,还边吃边贫,“怪是怪了点,不过勉强还能接受。难得你这么用心给我做真情晚餐,好感动。”

    孟焕之听了也笑了,这种毫无防备的笑容仿佛能够直接探到人心底,让人觉得暖,觉得舒心。

    路鋆咬着筷子走神,直到听到孟焕之换了话题问他现在的实习怎么样,这才回答说,“还不错,只不过偶尔也要跟着加班,上司太能干,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做得还蛮开心的,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

    “做得开心就好。”孟焕之云淡风轻地应了一声,不久之后又开口:“以前我问小黑,杂志社赚那么少,干嘛不跳槽?他是高材生,名校毕业,所有人都替他不值。然后他跟我说,每个人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做成事业。”

    能说出这样的话,难怪,能和孟焕之一拍即合做朋友,因为孟焕之也正是这样的人:真的把理想当成一回事,不单单是空口说说而已。这样的人,内心往往都很坚定,充满勇气,所以很少向世俗的眼光和外界的压力妥协。小黑也确实是这样的人,他和他那个神秘的重庆男友上街偶尔也会自然而然拉手,从不会因为他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别人都说异地恋有多难多苦,他却相信他们可以。

    路鋆听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自己之前对孟焕之和小黑的无端猜测,不自觉笑了出来。孟焕之问他笑什么,他只摇摇头夹菜,“你这人,厨艺这么烂,还敢拿出来秀,你说好不好笑?”

    那晚,他们你来我往,似乎着急要把理想和未来一次性谈完。

    孟焕之说毕业之后,他想要出去再读摄影,如果可以,未来也想一辈子和相机打交道。路鋆手上的筷子放下了,心里一种微妙的情绪转瞬即逝——也是,他喜欢的东西,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得过且过,就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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