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忽而有一群男孩子冲进了人群,横冲直撞。行人大声咒骂,纷纷避让,把卖花的女孩推来撞去。

    等到人群散去,孩子们钻进阴暗的巷子里。

    “给我看看!”男孩急切道。

    小女孩打开了布包。

    钱包,手表,首饰……神不知鬼不觉,就被女孩稚嫩的手摸了出来,装了满满一口袋。

    “阿狸的手最巧了。”男孩称赞。

    谁都不会打一出生就做贼。

    宋绮年的父母本是寻常农户,只可惜染上疫病双双去世。远在外乡闯荡的大伯赶回来料理后事,收留了宋绮年。

    这些事发生时,宋绮年才五岁,全都不记得了。都是大伯后来告诉她的。

    这位大伯,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扒手“千千手”。他执掌着一个久负盛名的扒手门派,叫“千影门”。

    大伯非常看好宋绮年。

    “这孩子灵敏胆大,筋骨玲珑,一双猫儿眼,是块好料子。”

    于是按照师门的规矩,取了个名字叫“玉狸”,改称大伯为“师父”。

    师父看人没走过眼,玉狸确实灵巧聪慧,天资过人,又肯勤学苦练。

    她是闭门弟子,年纪最小的小师妹。可没两年,手艺就已超过师门里大半师兄师姐。

    师兄师姐们吃不了练童子功的苦,被大师兄打得打滚哭喊。只有玉狸,安安静静地一遍又一遍练着。

    衣服被汗水打湿又风干,手脚受的伤疤落了又添新伤,疼得落泪也不出声。

    入门一年后,玉狸就能独自出工了。

    天真无害的童颜骗过众人,小巧灵活的身子在成年人进不去的地方来去自如,如一只猫儿,步伐无声,眼神明锐,游走在暗夜之中,出手几乎无往不利。

    她在师门里的地位也扶摇直上,很快就挤掉了师姐们,成了师兄的搭档。

    师门人数众多,分工各有不同。

    技艺不精者,沿街扒包,每日收成全看运气;技艺略好一点的,便去闯空门,或是假扮家丁浑水摸鱼。

    玉狸和大师兄他们这几个顶尖的好苗子,则只接委托的活儿。

    前期需要精心策划,排练演习,然后乔装打扮,混入目标之中,再伺机下手。

    在道上,他们有着最出色的手艺,最好的口碑,以及最贵的酬金。

    这些年,他们走遍大江南北,做下一个又一个被口口相传、称奇道绝的案子。她和师兄的名号也响彻南北,成为道上的传奇人物。

    回忆到这里,宋绮年睁开眼,望着照耀着田野的阳光。

    做贼这行,行动多半在夜半三更。人困马乏,保镖换班,正适合下手。

    而结束任务的时候,往往天色已微亮。

    师门的人纷纷赶在阳光普照之前遁入阴影之中,只有玉狸会稍微逗留片刻。

    她最喜欢独自站在露台上,静静地看一会儿日出,想象着在阳光的生活会有什么不同。

    师门里的人都不理解她。

    “玉狸的心野着呢,瞧不起咱们这门手艺。”

    “她喜欢的那门手艺又高贵到哪里去?”

    师父就对玉狸喜欢的那门手艺极为厌恶,以至于一把火烧掉了她积累多年的图纸和衣服……

    这件事让玉狸终于下定决心诈死脱逃。

    她摆脱了黑夜,拥有了沐浴着阳光的理想生活:清白的出身,宽裕的生活,优秀的心上人,和一份热爱的事业。

    玉狸是黑夜中的一只贼猫,而宋绮年是阳光下的一块水晶。

    只是水晶易碎,还需要将它好好地保护起来。

    柳姨看着水银温度计:“三十六度八。行,总算是退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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