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鸡蛋不炒老,香椿还是鲜绿色,盛在陶碗里,浅黄里探出翠绿,好看极了。

    林染顾不得烫,夹一块送到嘴里。

    记忆中,熟悉的温暖的复合香味,和飘散的热气一起,瞬间湿润了眼眶。

    她眨了眨眼,垂睫掩住眸中的湿意,再吃一筷子。

    谢韵仪耸了耸鼻子,香椿芽好奇怪的味道

    我也尝尝。

    林染将手里的筷子,递给谢韵仪。

    谢韵仪眼眸微顿,神情自若的夹一小块。她咀嚼两下,飞快的吞掉,又继续下筷子。

    林染拦住她:很多人不喜欢香椿的味。

    谢韵仪无辜的眨眼:挺好吃,我喜欢。

    林染夺过筷子,冷笑:那也不给你吃。

    林染意识到,刚才她把自己吃过的筷子,给大小姐了。

    好在大小姐似乎没反应过来,没说什么嫌弃嘲笑的话。

    好吧好吧,我只是觉得味道有点奇怪。多吃点,吃习惯就好了。我第一次吃拉嗓子的杂粮粥,还差点吐了呢!

    你在我家不用勉强。

    谢韵仪瞪眼:也是我家!

    你在家里不用勉强。

    可我想陪阿染一起吃。谢韵仪莫名委屈,阿染看起来好喜欢吃香椿。

    林染想了想,再煎一盘鸡蛋:陪我吃。

    谢韵仪重重的点头,心里像是开出一朵粉红色的小桃花。

    香椿真是喜欢的人超爱,不喜欢的尝都不想尝。

    林染和林春兰吃香椿炒鸡蛋,一口接一口,吃得津津有味。

    真香!越吃越香!一大盘吃完,林春兰意犹未尽,嘴都吃香了!

    谢韵仪和林秀菊,默默地吃炒鸡蛋。

    林秀菊端着碗,椅子往后挪了挪。明明没吃香椿,这味儿怎么还,一个劲往嘴巴鼻子里钻呢!

    接下来几天,林染和谢韵仪每天上午进山,猎几只野兔,挖几把野菜。

    看时间差不多,林染在半山腰拿出空间里的树苗,两人一趟趟往下搬。

    林春兰和林秀菊带着小栗子在山脚等着,她们把树苗运到地里去栽,再运水来浇。

    这是林春兰想出来的,不用花几个钱,几年之后,能为家里赚来大笔银子的主意,两口子都认真慎重极了。

    等村里人发现时,属于林染的五亩荒地上,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柿子树大,好认。桃树和杏树是见惯了的。余下的小树苗,仔细瞅瞅,仍不敢确定。

    这是拐枣树苗?

    这几棵腾看着像山葡萄!

    这两种认不出是啥,都是山里来的?

    这是金樱子枝条吧!山脚那不是一大片,咋还往地里插?

    我之前没怎么吃过山里的野果。谢韵仪脸颊微红,温温柔柔的笑,阿染说种在地里,以后想吃就来采。

    说完,她羞羞答答的瞄一眼林染,嘴角翘起,任谁都要赞一句:小两口恩恩爱爱。

    不过。

    这也太多了吧!

    野葡萄酸死,金樱子浑身毛刺也不咋好吃。柿子还没等长到熟,鸟雀就来啄了。拐枣、桃和杏,这么小的树苗,不得长个四五年才结果?

    阿染这地,开了得有五年吧?我瞅着都养得差不多了,往后这几分地都不打算种粮食了?

    林春兰笑笑:阿染和阿清要读书,我跟秀菊两人也种不过来这么多地。眼下瞅着是种的多,谁知道能不能活呢?

    这倒也是,山里的树苗,就算活了,过几年结果了,那果子也不一定能入口。

    哎,林家有钱,人不差这点地里的出息,爱种啥种啥!

    林染扬声道:府城有专门种果树,靠卖果子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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