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也对。有手有脚的不会被饿死。”杨樱笑了起来,“而且我们小景那么聪明,以后读了研究生博士生,留在学校教书肯定没问题。儿子,不用担心学费,爸爸妈妈都给你留好了,最好你一路读到博士,不对,到博士后……”

    都有些微醺的父母开始举杯畅想苏云景将来美好的学术生涯,而他本人则继续佯装在咀嚼东西,抿嘴笑着不说话。

    真是要庆幸父母对自己无条件的信任。

    不然,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自己为什么那么执着的在家里条件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还要去选一门“天坑专业”。

    他想要去j大,有机会接触那个研究量子力学领域的教授,或许就能找到回道原来世界的方法。

    虽然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能够融洽的和眼前这对父母相处,也有了朋友,还有了喜欢的人,但想到自己的师傅和原来的父母,他还是无法放下。

    他也知道莫永宁不想回去,苏云景也觉得莫永宁不该回去。

    那个人在这个世界看起来很快乐,有爱他的妈妈,有很好的朋友,将来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只是他还在犹豫,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临走时自己要不要去告诉对方自己的心意。

    “莫永宁,听起来有些荒唐,但我这个以前拿剑指着要杀你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你。”

    他不想要什么回应。

    即便是遇到了那万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莫永宁恰好也喜欢自己,他也不能和那人在一起。

    现在是因为校规不允许早恋。

    而将来,是因为他们两个想要的东西不一样,能够适应的世界也不是同一个。

    前几天他刚好做了一篇古文习题,是《庄子》中的一篇文章。

    文章中写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泉水干涸了,两条鱼为了生存,互相给对方吐湿气以求活下来。这场景固然感人。但与其这样苟延残喘的活下去,倒不如各自回到各自的江河湖海中去来得更好一些。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真是带不动这小子

    昨天晚上十二点,江琦回家时还看到儿子在书房埋头苦读。今天一大早还不到六点,她就又被浴室传来的电动剃须刀的声音给吵醒了。

    她挣扎着从床上起来,拖着疲惫的步伐来到浴室门口,轻轻敲了敲门。

    “怎么这么早就起了?要给你准备早饭吗?”

    里头剃须刀发出的嗡嗡声暂歇。

    “不用了,我打算出去买一些带去学校吃。”

    江琦打了个哈欠。

    “那好吧。”

    她打回躺回去再睡一会儿。

    这些日子儿子的进步她看在眼里,即便是上次月考成绩又有些下滑,但总的来说已经完全不是过去那个看到书就头疼,一点都没心思学习的小学渣了。

    她一直在猜测引起儿子这些变化的缘由到底是什么。

    作为一个过来人,江琦认为能让一个青春期男孩子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因素,除了家庭变故就是漂亮姑娘。

    这个家庭自从她和那个渣男离婚之后,一直平安喜乐,没什么变故发生。

    那剩下的因素,就只有漂亮姑娘了。

    江琦作为一个男孩子的母亲,其实对儿子早恋这件事情是很谨慎的。

    她不像某些市井泼妇那样,会有“反正我家儿子不吃亏”这种想法。

    自从上次在儿子房间发现那些杂志之后,她就经常给莫永宁敲警钟,告诉他要尊重女性。

    儿子看起来也不抵触,很听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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