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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干净!”细眼翻白眼,她还没嫌人类血臭呢, 禾苗倒是装模作样地呕起来了。

    “又在骂人?”余光轻笑, 摸摸细眼脑袋瓜,被啄了一口也不在意,解释说:“明酥第一次见杀人的场景, 有反应很正常。”

    “第二次。”褐耳嘀咕, “越来越娇气了,鹰的气魄都快丢干净了, 小时候见死人也没又呕又吐的。”

    “她都快被人类同化了。”每当吐槽起禾苗时,细眼跟褐耳就特有话说。

    余光不懂鹰语,把水坑里的猫头鹰挨个儿洗干净后去把车后备箱推开,打个呼哨让猫头鹰都蹲进来,他送它们回去。

    按说不用这么麻烦的,猫头鹰就是活动在野外的东西,出完任务后如果不能在太阳升起来之前赶回去,完全可以往树上一钻等天黑。但一开始雇佣鹰办案时,朱局长怕鹰警察罢工逃跑,一直是包接包送,发展到后来就变成追求仪式感了,每次出任务都会视鹰的数量选择开吉普或是骑摩托,就连司机都是固定的,总之仪式感拉得满满的。

    吉普刚靠近大榕树,明酥就见老太太端了个喂鸡的钵子出来了——

    “奶,喂鸡呢?”

    “回来了?都好吧?”

    “都好都好。”看老太太的眼睛在她身上打转,明酥原地蹦了两蹦,胳膊腿都甩甩,展示她健全的身体。

    “还没吃饭?饿了吧?我去给你煮碗米粉,你吃了好好睡一天。”明奶奶舒了口气,这才有心情跟人客套:“小余,你也别忙着走,我多煮碗粉,你填了肚子再去工作。”

    “明奶您不用管我,所里备的有饭。”他检查车里没有落下打瞌睡的鹰,匆匆作别。

    “奶,家里有肉吗?我两天没尝肉星,可太想那味儿了。”明酥手搭老太太肩上,拥着她往屋里走。

    “有有,褐耳它们的口粮我也都买回来了,想着就这两天就要回来,我把牛肉都搁在保鲜那层,掏出来就能吃。我去给你做饭,你去给它们喂肉。”

    明酥捻了下手指,嘿笑道:“奶,你再辛苦段时间,赶明儿我给你带个会做饭的孙女婿回来,让他来给咱俩做饭吃。”

    “阿许?”明奶奶都走进厨房了,又退出来觑她,见她忙不迭地点头,含笑问:“这才几天呐?你俩可就确定关系了?

    “还没,就差那一小步了,我步子迈大点就能直接亲上。”

    “不害臊!”明奶奶嘴上嫌弃,脸上却是乐开了花,她就乐意明酥这虎巴巴的性格。

    害臊可不好搞对象,明酥摇头哼歌进屋去开冰箱,一手提肉,出来后拽上橡胶皮槽往外走。

    “嗨,伙计们,下来吃肉啦。”

    褐耳就等着这一口呢,他压根就没上树,见皮槽落地,立马凑过去,自己从肉坨上撕肉吃。

    “啧,看来还有点血性。”细眼见禾苗切肉没再呕,勉强满意点头。

    明酥已经被鹰嫌弃惯了,听细眼这么说竟然还有丝高兴,有种被认同的欣喜,真是见了鬼了。

    吃饱喝足,明酥撂下碗筷去洗个澡,躺进被窝阖眼就着,再次醒来已经是深夜。这下也睡不着了,她穿衣服出门,扛起木梯爬上榕树,听褐耳大壮以及前天出任务的又喜欢吹牛的鹰给小辈吹嘘刺激的战局,见她来了也丝毫不虚,不紧不慢把加了不少戏的打斗讲完,还邀请她讲讲当卧底的感受。

    明酥自觉一人战不过群鹰,人家已经珠玉在前,她就不当土砖去衬托同行了,转而邀请这些演戏上瘾的鹰鹰们陪她去夜游。

    “这里地势平,旁边修的还有沟渠,可以让阿许来这里租地种菜。”

    “来呗,他在这儿种菜,我们天天来给他捉老鼠。”时隔多年,褐耳有种重温年少的惊喜,他凑到黑翅身边,巴巴地忆当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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