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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则嘴角挂着一抹浅笑,一手擎杯,一手把玩腰间系着的小金龟。

    街上原本很嘈杂,忽而就安静下来。

    外族少女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激动地大声喊道:“快看!兰台公子来了!”

    红衣少年慢悠悠地撑起身向外看了看,只见街心上有一个身着白衣胯下骑着一匹黑马的年轻公子,容色端凝,眉目如画,气度清幽冲淡,硬生生不带一丝烟火气,不禁轻笑道:“美则美矣,可惜冷得要死。”

    外族少女听了立刻眉飞色舞道:“就要他冷才好呢!太好上手的容易腻。我早就听说司马家的子弟个个俊秀,司马兰台更是平辈中的这个!”说着竖起拇指比了比,表示赞美。

    对于大夏国而言,司马家和高家等同于晋时的王谢两家。

    司马兰台名楚,但以字行世,人多称其兰台公子。

    今日是他从仙源山学成归来之日,京城中许多人都来瞻仰其风姿,且绝大多数都是女子。

    天都人烟阜盛,风气开化,女子逛街不戴面纱,未婚男女在街上交谈也不稀奇。

    至于当街看美男,那更是风气使然,再寻常不过了。

    鸿蒙街直通云光门,从南进城的人都要走云光门,且司马府就在鸿蒙街东边的百贤巷,所以这段路是司马兰台回家的必经之路。

    街上的那些少女们激动万分地看着兰台公子,无一例外地心头鹿撞面色潮红。

    美男她们见多了,但像这般的绝色人物当真世间罕有,没见过的人绝不相信会有人生成这样,见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两年前司马兰台曾经回过一次京城,那一次就导致观者如堵,可惜有许多人没能赶上,深以为憾事。

    被众人注目的司马兰台神色从容疏离,眼眸半垂着,如入无人之境。

    因为前不久的那场小雨,他露在素纱蝉翼冠外的几缕发丝略显潮润,白衫垂坠贴服在身上显得身姿更为修削挺拔,衣襟上沾染些许落花飞絮,平添了超逸的林下风姿。

    更令少女们神魂颠倒的是,兰台公子洁白若雪的衣裾之下居然是一双赤足。

    倒不是他特立独行,而是在城外救人的时候鞋子染了污泥,他天性喜洁,又一时找不到替换的鞋袜,索性就脱了下来。

    “快帮我看看,”外族少女抓着红衣少年的手腕急急地说:“一会儿他可就走过去了。”

    “隔得有点儿远呐,”红衣少年不紧不慢道:“又看不到正脸。”

    外族少女一着急,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本族话,又用汉话问:“那怎么办?”

    “你丢个茶杯砸他头上,他一抬头我就看清了。”红衣少年坏笑道。

    “你这是什么骚主意!”外族少女不悦道:“万一破了相怎么办?我岂不是罪孽深重?”

    她说汉话口音很重,有的字发音不准,“馊主意”到她嘴里就变成了“骚主意”。

    “不然你丢个戒指下去也成。”红衣少年挑眉说道:“说不好就是定情信物呢。”

    这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竟有说不尽的风情,外族少女不由得呆了一呆。

    “不要对着我发痴,你的兰台公子可要过去了。”红衣少年笑着提醒道。

    外族少女听了忙回神,毫不犹豫地从手上退下一只凤血玉戒指,用力的丢了出去。

    那戒指并没有打中司马兰台,而是被他轻轻侧头躲过了。

    不过目的也达到了,兰台公子清冷的目光掠过来,看清了茶社二楼窗边的两个人。

    一个胡人贵族少女,还有一个红衣少年。

    司马兰台的视线只在少女脸上一扫就过去了,倒是在那个少年的脸上停留得稍久一些,但也只是比较而言,很快就转过了头继续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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