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这么好的人,肯定,是他上一世的爸爸吧

房顶的木梁,小声说:“哥,你要有个弟妹了。”

    顾麒耐心纠正,“不,是你要有个嫂子了。”

    二人同时转脸,面向彼此,四目相对。

    顾麟:“是我先说的。”

    顾麒:“是我先抱到人的。”

    顾麟:“可是我感觉欢欢更喜欢我!”

    顾麒:“你感觉错了。”

    顾麟:“……你是打定主意要跟我抢了?我可是你弟弟!”

    顾麒:“这话应该我问你,我可是你哥哥。”

    黑暗中,明明看不清彼此,但兄弟俩依旧能感觉到,对方眼神中的火气。

    双方默默对峙,僵持了好一会儿,才互相冷哼了一声,别过了脑袋。

    但没多久,顾麟又没忍住开腔了,“哥,你说欢欢这样的情况,可以跟男孩打结婚证吗?”

    顾麒翻了个白眼,“人家答应了么,你就操心这个……”

    顾麟小声嘟囔,“反正,我肯定要把他的名字,写在咱家户口本上。”

    “嗯嗯嗯,睡吧。”

    顾麒嘴上敷衍,心里却十分认真地补充道:他以后是你嫂子,名字当然会写到咱家户口本上。

    浑然不知自己名字被惦记的郁欢,因为前一天的疲惫,次日直接睡到了大中午。

    人家都已经出工,下工,又出工了,他还没有出门!!!

    他慌里慌张地收拾自己,贴心的双胞胎连忙安慰道:“没事的,新来的知青们上午都没去,这半天,原本就是给你们休整的,下午才刚刚开始呢,先过来吃饭。”

    郁欢闻言,顿时不急了。

    吃完饭,他还拿出两双干活的线手套,还有两个保温杯送给双胞胎,才跟着两人出了门。

    他们到时,大家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了好一会儿了。

    知青们负责的任务,大多是些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比如挖地瓜,掰玉米啥的,像插秧、割稻这些,则多归有经验的村民。

    因此两拨人并不在一起干活。

    见郁欢被顾麟送过来,嘴里还叼着个包子,知青们纷纷面露异色。

    尤其是林若芙,一双美目简直快要喷火了!

    郁欢神经大条,跟大家打了声招呼,扯谎说自己体质容易过敏,所以花了租金租住在顾麒家,便跟在马安邦身边,钻进了玉米地里,开始吭哧吭哧地干活。

    背井离乡来到这么个地方,他当然知道,只有勤快干活,才能讨人喜欢。

    但知道归知道,决心归决心,真正实施起来,他真的分分钟想撂挑子……

    不止是他,其他新来的知青们,包括自诩身强体壮的马安邦,都在老知青们早有预料的目光中,累成了一条死狗。

    还是条忙活了半天,工作进度却可怜巴巴的,只有别人五分之一的死狗……

    头顶烈日,脚踩黄土,郁欢忍耐着胳臂上被叶片划出的道道红痕,还有身上越来越明显的瘙痒,脚一软,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

    这一坐可不得了,他瞬间感觉屁股好像被黏住了一样,舒服得不想起了。

    看着他被晒得红彤彤的小脸,一位老知青姐姐一边利落地干活,一边打趣道:“你干脆别起来啦,反正都快到晚饭时间了,不然待会儿,可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哦。”

    其他人听了,纷纷发出善意的哄笑声,毕竟,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郁欢被笑得不好意思,不过他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而且尽力了之后的暂时放弃,他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批判的,大不了自己少拿一点工分,也不算连累别人。

    他坦然地坐在地上,拿着破破烂烂的草帽给自己扇风,看着田边的黄色野花,还偷偷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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