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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里的老板娘一样絮叨。

    “虽说你是年轻人,火力旺,但也不能这么随意的消耗,等到七老八十,啥病都找上来了。”

    这话可不是胡扯,他对这些养生还是有点心得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心里这么想,但表面却截然相反,淡然如菊的趿拉拖鞋坐下,原本白皙纤细堪称完美手模的十指,变得有点微微的紫红,还带着一股酸胀的冻疮感,他重新起身去洗手池擦上香油皂,好好用热水冲洗,许久还是觉得血不通,忍耐着执筷子吃了半碗,手指的感受穿透细管直达心脏底部,然而,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边牧低头看了眼自己两只隐在拖鞋里的脚趾。

    这叫什么,自作孽,不可活。

    边牧到底怎么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就是感觉无聊,确切的说,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价值,不知道整天呼吸睁眼到底为了什么,难道只为了吃饭拉屎睡觉吗?

    多可悲,没有起伏,没有温度的每天,他在虚度光阴。

    他,像是一个重度的盲人,不只眼盲,心也盲,他能用手画出来颜色,却丝毫感觉不到它散发出来的热度,如同美妙的阳光倾泻,可他,仍穿着厚重的连帽衣服阻挡隔绝,他知道,即使脱掉这一切,他也融入不进去,那是个真正让人,如置欢乐窟的地方。

    所以,他只能从外界来寻求刺激,让自己能感受到还是个活着的人,然而,搞笑的是,这感觉,真他妈的要人命。

    冻疮,是由于寒冷而形成的面积炎症,集中在手指,脚趾,他用热水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澡,皮肤都泡的皱皱巴巴,然而,依旧能瞧清楚手指关节处的红肿,轻捏几下,又疼又痒,钻心的想用手指甲去挠,脚趾张开,也是好几处,腹内升起一股火,从电脑桌角落里抽出来根烟,站在窗前深吸几口,尼古丁的气味直达脑顶,嘴中吐出浓烈的雾,眸子眯缝着,神思飘远。

    邵寇在楼下收拾好东西,还是听话的出去琢磨着把篱笆院的栅栏子弄弄,要不过阵子暖和了,地都泥泞的很,没法子进去,趁着现在土还硬实,管隔壁大爷借了个斧头,背着往山里去。

    等着回来弄的差不多了,也到了做饭的点,把中午的剩菜都给老大爷送过去,连同斧子,看着外头浑身脏兮兮的金毛蹦高的往前蹭着呼噜吃饭,瞅了眼它肚子,问,“大爷,这是条母的啊?”

    要论起来,这村里头,属这个老大爷最稀罕小寇子,年纪轻轻,心肠热,谁家有事没事的都能伸把手,是个好样的,嘿嘿笑了两声,“啊,都带崽子了,等下了,给你一个,正好给院子看门。”

    “那感情好,先谢谢大爷了,您回吧。”

    邵寇把铁门关上,顺着土道往回走,后头的老大爷站在窗根底下,等着瞧见那个大个子进去自己家院子了,才把外头的大灯关了,坡着脚回屋坐炕上喝几口小酒,润润嗓子。

    冬天天儿黑的早,五点就透透的了,把客厅的灯点上,空调开开,电视也调出来个新闻频道,边听着边做饭,中午回来的时候买了两块儿大豆腐,别人家都是用黄豆子换豆腐吃,整个村子就他一人是掏钱出来买,也是个奇葩。

    一块儿横竖各切四刀装保鲜袋里放冰箱底下冷冻,另一块儿也是切成块状扔锅里焯水,格外准备肉馅和豆瓣酱,放进去点辣椒炒出来辣臊子,兑一堆炒香,撒点葱末出锅,完成。

    用刷子蹭完锅底,又炒了个角瓜香肠,黑白两道,就是木耳炒白菜片,闷的一锅大米饭,再算上个酱的咸菜,就是四个菜,齐活,这些都吃不了,他每次都少做点,偏偏这个小祖宗规定了,每顿至少四个菜,唉,多大个肚子啊,你瞅瞅中午吃那点猫食,也不知道下午上楼弄个什么蹊跷,没个影子。

    擦干净手,抬步上楼,只有卧室的门半敞着,露出来微弱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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